医 保 之 窗
欢迎收听关注“宝鸡医保之窗”,本节目由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特约播出。每周一中午14:05(晚间22:05),为您播出医保惠民政策和相关知识,回答听众朋友们在参保和报销过程中的疑问,欢迎您打热线3262548、 3262549或在微信平台留言,我们将为您解答。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医保政策解答”。

1、我已参加灵活就业医保,可是我人在外地,怎么交费?
A:从今年8月1日起,可关注“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我要缴费—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并选择“缴费期限”,即可完成缴费。

2、我没有医保,想交灵活就业医保,怎么办理?
A: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然后通过网络或者农行自助终端机缴费。3个月等待期满后便可享受医保待遇。

3、我已经断保好长时间了,现在想接续灵活就业,怎么办理呢?交多钱?
A:按照相关政策,断保6个月之内可办理补缴,医保住院待遇不受影响;断保超过6个月,不能补缴,只能从当前月续保缴费,并且有3个月基本医保待遇和 2年慢性病待遇等待期。2019年灵活就业医保交费标准为1827.6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基金。

4、我交的是灵活就业医保,生育报销怎么享受?
A:按照相关政策,灵活就业医保缴纳满24个月以后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 灵活就业医保费我已经交过了,想开具缴费凭证,怎么办?
A:银行缴费系统与我市医保系统联网,只要银行缴费成功,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缴费信息。如果需要打印《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代收)缴费单》,可到相应的缴费银行打印;需要报销的,可到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中心开具发票。

6、我的养老已经退休了,听说医保也可以办退休,要怎么办理?
A:可以到您所在的医保托管中心申请医保退休,携带养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时间不确定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缴费年限的参保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从其退休手续报至医保经办中心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大病互助基金,其中个人账户以个人退休费的4%划拨。缴费年限不够的,个人也可选择退休一次性补费,补费条件为参加灵活就业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以上,补缴基数为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为5%,不设置个人账户。

7、 听说医保退休以后每年要交大病96元,怎么交?
A: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原医保托管中心缴费。断保6个月之内可以补缴,补缴后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不能补缴,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从当前月续保缴费,并且有3个月基本医保待遇和 2年慢性病待遇等待期。

播音:*党**祺
编辑:明心
责任编辑: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