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法官助理如何相处 (法官怎样才能重视自己的案件)

昨天和一个在律师事务所当高级合伙人的前同事聊了一会儿,他对律师招收和管理团队律师和助理,有点头疼。

一方面,自己的业务需要稳定长期的团队律师来帮忙合作,以达到最大化的效益。

另一方面,他感到无论怎样,他的团队律师可能,都不会满意作为团队成员的待遇,最终离开团队。

他感觉,团队律师眼中如果团队有七个人,扣去律所成本30%和案源成本,那么剩下的钱应该平分,至少老板不能分太多。否则在年轻律师眼中,他这个“高伙”就是个周扒皮[捂脸]

然而事实情况是,扣去上述成本,他还要支出自己日常维系客户,对部分客户的诉讼案件贴钱代理,团队日常运营成本,扩大团队规模……

他说自己真的也仅仅是在“苦”钱,远远谈不上什么财务自由,更别提这些年累坏了身体,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拼搏几年。

如何做好一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隔行如隔山

他的真实情况,我倒是不敢乱下结论,虽然都是法律行业,但是体制内外游戏规则相差还是很多。

但是,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我去思考:如果法院需要相对长期稳定的法官助理,怎样才能让法官助理们满意这份工作?

一方面,在收入上,虽然很多地方法官助理实际干着法官的活,除了不能直接开庭,基本上法*能官**干的法官助理们都在干了。

虽然不用直接担责,少了些审判业务的心理压力,但是,诸如业务调研、报告撰写等等其他工作压力,可是由法官助理在主要承担。

所以在大家都是公务员的情况下,似乎522其实更多是一种身份体现,而不是业绩。

而真实情况是,很多基层法检,为了体现522的业绩考核功能,早已出现助理522绩效高于员额的现象。但是感觉这样的操作,有点打脸员额制改革的感觉吧

结论:别管入不入额,想要收入让人满意,只能精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另一方面,以中级法院为例,原地躺平的法官助理越来越多:不想去基层入额,或者干脆不想(不能)入额。

他们要么是了解基层的情况,对自己能回到中级法院不抱希望,或者有从事律师等法律工作的亲属,导致不能入额,再或者是因为年纪大了,不想折腾。

但是,这些助理本身也在审判业务部门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工作经验,对于新入选的员额法官,甚至是有能力进行指导指点的。

那么在日常工作中,至少在面对当事人和律师的时候,法官和助理的关系,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当然,目前每个法官都配置编制内法官助理也不太现实,如果只是给领导当助理,自然不会存在前述问题。但是感觉,领导为了高效工作,一般也都更喜欢相对年轻的助理吧,同时,老助理也不再愿意伺候领导了吧[笑哭]

结论:考虑到不能让法官助理躺平,工作安排上,得给不入额的法官助理做好心理建设,搞好团结工作。

再一方面,每个法院的公务员都有固定编制,扣掉员额占去编制(这个没法减,再减没人拉磨了),再扣掉维持维持运转的行政人员编制、法警编制,留给法官助理的编制估计也就员额数的50%。

也就是说:第一,1∶1配置编制内法官助理是不可能的。第二,法官助理如果主动或被动放弃放弃入额,那么在客观上,必然会影响员额法官的补充。

如果没有进一步措施激励法官助理们动起来,假设越来越多的法官助理选择不入额,那么可能会产生一个效果:入额遴选程序流于形式。

结论:如果法官助理是个好工作,法官助理们很满意自己的工作……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入额!

写到这,我忽然悟了!!法官助理就不能是个好工作!!!不然谁还去当法官?!!

诶,不对……如果法官助理不是一个好工作,服务期限满了,他们不就辞职改行或者干律师去了么?

那……谁去当法官啊?

哦哦哦,不对不对,是我糊涂了,法官是个好工作!法官助理们改变现状的出路是当法官!!

法官工作真的很累么?

大陆法系的“预审法官”是否适合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