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疫情影响,在西安封闭管理期间,大部分商家都没有营业。然而,部分市民疫情前办理的会员卡或购买的优惠券也因此过了有效使用期。受疫情这样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商家是否应该对卡券进行延期?消费者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疫情导致停业 复工后优惠券过期
市民金先生于2021年12月9日在名创优品(太乙城店)花1元钱买了一张满100元减40元的优惠券,该优惠券仅限2021年12月31日当天使用。可不久后,西安因疫情管控封闭管理,金先生购买的这张优惠券也过了有效期。2022年1月25日,全市逐步有序复工复产,金先生来到名创优品(太乙城店)希望此事得到解决,却被告知这张优惠券过期无法使用。“可疫情期间店铺没开张,人也出不去,优惠券肯定用不了,这也不能怪我啊!”金先生说,可能有许多市民都像他一样在年前购买了这个优惠券,对此,他找过店员协商,拨打过名创优品总公司客服热线,均无果。1月28日,金先生得知,名创优品店正在办理优惠券延期使用的手续,相关流程办理完后,消费者们便可再次使用这张优惠券。
市民朱先生于2021年12月中旬从某网购平台购买了几张海鲜代金券,可受疫情影响商家无法配送货物,等到可以配送时,之前购买的代金券也过了有效期。对此,朱先生找到卖家协商,可对方却表示目前仓库里没有足够的货物,只能等供应正常之后,根据情况决定代金券是否能继续使用。
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多数人都表示自己有健身卡或优惠券因疫情而过期的情况。他们均认为,卡券过期是受疫情这样的客观因素影响,商家应该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多数商家选择延期卡券
“如果是受疫情影响停业,我们的会籍顾问通常会通过微信或电话通知会员,对他们的会员卡使用时间进行顺延。”长安区南长安街的一家健身房负责人告诉记者,健身房此前有几次受疫情影响而停业,按照店内规定,本来会员卡到期后便会自动作废,但考虑情况特殊,店内决定在疫情停业期间对会员们的会籍卡使用期全部顺延。“这样做能让我们的会员们放心,也能让他们享受到更人性化的服务,现在行业竞争压力大,这也算是我们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的方法。”负责人说。
记者走访发现,面对因疫情而过期的
,多数商家也都进行了人性化调整,有的商家给消费者退还了当初购买优惠券时的费用,有的商家延长了使用期限,如某知名蛋糕品牌店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出公告: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消费导致提货券过期的,均可延迟至2月28日使用。部分美容机构也于前日发出通知,年底积分兑换活动顺延一个月。“复工复产正当时,再加上马上过年了,延期的优惠券刚好能够刺激市民进行消费,这其实对于商家来说是个很好的营销机会。”某餐饮负责人说。
律师: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户延长卡券有效期
“消费者购买优惠券或会员卡,即消费者与商家构成了合同关系。”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和第五百六十六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疫情防控政策的实施对于消费者而言,构成不可抗力事由,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发放有价卡券的商户根据不可抗力期间对卡券的有效期予以相应延长,无法延长的情况下,应退还消费者购买优惠券的费用。
“消费者还需注意的是,有的商家可能会在优惠券的使用规则中有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过期无法使用,商家将不再延期或赔偿损失。’”周文海律师说,这种免责条款属于商家提供的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消费者购买优惠券或会员卡时,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示、说明免责条款内容,如在约定合同或优惠券规则中使用黑体字加强显示条款内容,或向消费者当场说明,保障消费者知情。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