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在西医科室执业范围 (中医执业医师能开西医处方吗)

在日常的实践诊疗中,普遍存在中医师、中医诊所为患者进行输液、开西药、打针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作为中医师来说,到底能不能以现代西医的手段进行诊疗?又能否在西医科室执业?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中,有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就带着这样的疑问来信,那么相关的卫生、中医药法规对此又是如何解释的?其实在个别地方,当地的卫生执法部门在综合性医院检查中,往往以中医师的的类别为依据,判定其超范围执业,并且不允许在其他科室执业。

中医医师可以在西医科室执业吗,中医执业医师能否从事西医工作

群众来信内容

XXX反映其是一名中医类执业医师。在现实生活中,中医类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老是遭到别人质疑。很多人以为中医类执业医师只能开中药,不能在综合医院非中医科科室执业上班。个别地方卫生执法部门在综合医院例行检查中往往以其是中医类医师为依据,判定其超范围执业,不允许其在相关科室执业,我想咨询下,有没有明确中医类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的文件?能不能在综合医院的非中医科科室上班?中医药都立法了,能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回复:现行有关卫生、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未禁止中医类别医师到综合医院中医科以外的其他科室执业。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医药法》规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

这里所描述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指的是对于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技术,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培训考核后在该医师专业相关的领域使用。对于一般的现代诊疗技术,则无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

由此可见,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开展相关诊疗活动,并不受科室限制。

中医诊所能否开展西医临床服务和开展输液治疗?

在2017年出台的《中医药法》中明确规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具体来讲,就是说,中医师、中医诊所是可以开展西医技术比如输液手段,来进行相关诊疗的。但是综合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还是有一定限制条件,有这方面疑虑的人士注意了。

首先来讲,必须要有开设诊所的条件,既中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而且满足诊所必须的设施条件,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另外,诊所内的中医执业医师,必须经过相关的进修学习,并且考核合格后,才可开展输液服务;中医诊所也必须设置独立的输液诊疗室,具备抢救条件与能力,再经过核准后才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也不是所有的中医诊所都具备以上资质。大家都知道中医专长医师在经备案后,是可以开设中医诊所的,但是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考核取得该资质的中医师不充许开展西医技术服务,只能提供注册范围内的中医技术。

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中医技术均被纳入考核范围,比如存在不可控安全风险的创伤性中医技术、中医保健养生技术、穴位注射技术等等,所以提醒相关人士注意。

总结一下

一、可以开展西医临床服务和开展输液治疗的情况:

首先必须有证,即中医师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医诊所经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另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医科班生或经培训及机构考核后,可看西医;

2、中医诊所中医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可以开展输液服务;

3、中医诊所符合条件(人员能看西医,场所具有独立输液室,具有抢救条件和能力),经核准可开展抗菌药物输注业务。

二、不能开展西医临床服务和开展输液治疗的情况: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及经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中医诊所。

依据如下:

1. 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备案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同时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2. 依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经考核取得该资质的中医师不允许开展西医临床服务

中医医师可以在西医科室执业吗,中医执业医师能否从事西医工作

在现代卫生体系中,中医与西医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二者的关系应是相互辅助、互为弥补,共同为广大患者健康做保障。近年来国家也鼓励中西医相互结合,旨在推进两种医术共同发展。

在健康水准不断提升的现代,单一的诊疗手段已经不能充分满足患者的需求,所以在未来的卫生体系中,我们需要中医与西医两者都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