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被打,我有话要说
原创 :张淮禹 警察说警事
警察一直是威武的化身,在文学影视作品中被描写成无所不能的人,但是在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轰动的*警袭**事件,全国上下沸沸腾腾,一时间*警袭**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警察的执法权威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为我也是一名警察,所以对警察的新闻尤为关注,可是,接连发生在全国各地警察出警被打和民警牺牲的新闻时,让我心里十分沉重,觉得有些话郁结于心,不得不说。

在执法人员素质越来越高的今天,然而*警袭**事件却越来越多,可以说,我国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1/3甚至1/4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从死亡人数上看,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公牺牲的民警就有9000多人,平均每一天是1.2人,负伤人数20多万人,平均每天是20多人。可以说,这支队伍是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警察的职业目的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职业目的,才有了“勇于牺牲”的职业道德。
但是,我们这支队伍却面临着一个最严峻的问题,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们却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
日前,河南省原阳县公安局传来噩耗:3月9日下午16时许,该局交警大队城管中队负责人袁世峰在制止一起违法行为过程中,遭嫌疑人驾车碾压因公牺牲,享年38岁。就在此事发生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北京海淀分局民警陈佳伍与同事在海淀区塔院南门配合城管执法清理无照商贩过程中,被无照商贩胡某用水果刀在颈部连刺4刀,其中一刀距离动脉只有两毫米!后经北医三院彻夜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而就在我身边,我的同事孙玉磊在下片核查信息途中,遇到一起打架事件,在上前制止的过程当中被气焰嚣张的3名违法嫌疑人打伤住院……
警察是社会公众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可是“保护神”也是人,也需要被保护,如果警察的自身权益和权威都不能得到应有的维护,那社会的稳定从何谈起?保护我们13亿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又从何谈起呢?
每一个公民都享有人身自由权利,就警察而言,他首先是一个公民,其次才是一名警察。与普通公民不同的是,警察被殴打,伤的不仅是警察个人,还有国家法律,民警执法代表国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殴打警察,无疑就是对法律的挑衅,这样的行为,理应受到制止,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家可以想一下,警察执法若无权威,要是在枪支横行的美国,岂不成了持枪罪犯绝好的"活靶"?但美国警察遇袭伤亡率却远远低于中国。美国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在执行公务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当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时,当事者若不服气,可以事后凭警察开具的记录去法庭上诉,但决不可与警察争辩,更不能伴有任何肢体动作,否则会被认为有妨碍执行公务和*警袭**的嫌疑,轻者被戴上*铐手**,送进监狱,重者会*到警遭**察的枪击而丧命。
据报道,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我国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1/3甚至1/4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警察为了这份职业操守已经流血流汗,请不要在让他们流泪了。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关于“*警袭**”行为将从重处罚的条款,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相当于中国版“*警袭**罪”的确立,呼吁多年的“*警袭**入刑”总算有了说法。有法可依,下一步就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国,需要稳定,人民,需要和谐,公安民警也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同样需要尊严!在此,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好人在明处,坏人在暗处,光靠政府的警力和*队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整个社会动员起来,全体人民觉醒起来,群策群防,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