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烟是我寄给我妹妹结婚用的‘喜烟’,凭啥要罚我款?”
2022年5月,江苏无锡的陆女士收到了当地*草烟**局的一封处罚文书。
因为她前段时间通过快递,给在广东汕头结婚的妹妹邮寄了 48条“软中华”香烟,因此被*草烟**局处以罚款10080元。
这个处罚不仅让陆女士不理解,也让得知此事的网友们炸开了锅,买了烟自己用,又不是非法倒卖,这也构成违法吗?


“喜烟”带来的麻烦
陆女士原本是广东汕头人,早些年远嫁到了江苏无锡,结婚多年,和娘家人聚少离多,因此心中对他们的感情愈发深厚。
陆女士有个亲生妹妹,眼看她即将出嫁,陆女士心中别提有多开心了,她处处为妹妹出谋划策,张罗婚礼事宜。
考虑到自己和妹妹的深厚感情,陆女士决定随一份大礼,她主动承包了婚礼所需要的全部“喜烟”。
亲生妹妹出嫁,“喜烟”自然不能用差的,何况汕头当地的风俗也十分讲究排场,于是陆女士决定购买“软中华”,这种香烟可以称得上是“烟中茅台”,足够给他们娘家人撑场面了。

但是妹妹婚期在即,自己又要工作,只能在妹妹结婚的前一天赶到汕头给妹妹婚事帮忙,这么短的时间,自己显然来不及在汕头采买到大批量的香烟。
于是陆女士在几天时间内,跑了家附近的几家烟酒商行,终于买齐了48条“软中华”,每条700元,共计花费了33600元。
只是突然一个难题摆在了她面前,这么多烟,码起来一大箱子,她根本没办法自己携带到汕头去,这该怎么办呢?

陆女士忽然灵光一现,自己带不了,可以用快递啊,现在快递运输这么发达,自己以往也是通过快递和娘家人互相寄些土特产的,那香烟自然也可以寄快递,省心又省力。
陆女士赶紧联系了快递公司上门取件,快递员给陆女士的香烟称了分量,然后按斤收取了她快递费,又把装香烟的纸盒密封好放上了快递小车。
看着快递车开走,陆女士感觉了却了一桩心事,她也开始收拾行李,购买去汕头的机票,准备过两天就去妹妹家帮忙。

然而,在陆女士准备动身去汕头的前一天,她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电话那头问道:“我是*草烟**局的,你是不是陆女士?你前段时间是不是快递邮寄了48条中华香烟?”
陆女士不假思索地说道:“是的,怎么了?”
电话那头又说道:“你违反了《*草烟**专卖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将对你处以10080元的罚款,请你到*草烟**局来一趟吧!”

*草烟**局的处罚
尽管陆女士并不明白怎么寄个快递怎么就犯法了,但眼下她也只能到*草烟**局去把事情搞清楚。
陆女士来到了*草烟**局,发现她所邮寄的48条“软中华”被查获扣押在了这里,其中有一条被拆开了,1包烟被送去检验这批烟的真假。
*草烟**局对陆女士做出了处罚决定,认定陆女士在没有*草烟**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非法托运卷烟,这就构成了违法,因此要对陆女士处以运输香烟价值金额30%的罚款,也就是10080元。
对于扣押的香烟,*草烟**局留了2包留样,又支付了因送检损坏的1包烟的钱58.3元给陆女士,此外47.7条“软中华”香烟全部以折现的形式退还陆女士。

陆女士看到*草烟**局的处罚决定书,心中有一万个不服气,她压根就不知道没有许可而运输卷烟是违法的,而且她是让快递公司运输的,快递公司肯定知道哪些能运,哪些不能运。
自己寄快递的时候,快递员也没有说香烟不能运输啊,既然如此,凭啥自己买的香烟就不能寄呢?
更何况,自己邮寄这些香烟是为了给妹妹做“喜烟”,又不是在倒卖。

然而,面对陆女士的百般疑惑,*草烟**局只是告诉她确实违法了,没有办法不处罚她。
鉴于第二天就要去汕头参加妹妹的婚礼,陆女士只能先吃下这个“哑巴亏”,缴纳了罚款,准备等她从汕头回来以后再找*草烟**局“算账”。
就这样,原本答应好给妹妹准备的“喜烟”,最终却没能送到婚礼现场。陆女士心里是既生气又愧疚,好在娘家人都通情达理,对她的遭遇表示了理解,婚礼很顺利。

然而陆女士心头的这口气却堵得慌,从汕头回来后,她立即向无锡市南长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草烟**局的处罚行为。
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展开了审理。
陆女士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正宗的“软中华”香烟,也是用于妹妹的婚礼使用,不存在任何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她还出示了自己在汕头酒店入住的记录和妹妹婚礼的视频,证实了自己所说是真实的。
她还认为,*草烟**局和快递公司私自拆开自己的快递,是严重的侵犯隐私行为,他们有错在先。

*草烟**局方面出庭应诉,针对陆女士的说法,提出了反驳。
*草烟**局认为,陆女士没有许可证,且运输卷烟超过了限定的数量,违法了《*草烟**专卖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基于此,做出依据涉案金额30%的罚款,是合法的。
他们有对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执法权限,在执法之前也向邮政部门出具了《协助调查函》,并和邮政方面的执法人员一起执法,程序也无不当。
此外,他们并没有没收陆女士的卷烟,而是折价返现给了陆女士,陆女士并没有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草烟**局的执法没有问题,适用法律也准确,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因此依法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看到法院的判决书,陆女士都傻眼了,她还是不明白自己违反了什么法律,更何况她都不知道自己邮寄香烟是违法行为。
那么陆女士到底因何违法呢?

运输香烟违法吗?
其实很多人看到陆女士的经历,也都跟她一样十分困惑,尤其是烟民们,平常没事就喜欢买几条烟往车里一放,有需要的时候还能拿来送人,难道这也违法吗?
事实上,我国对*草烟**一直是严格管控的,生产、销售、运输*草烟**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行。

根据我国《*草烟**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草烟**专卖品必须持有*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因此,一般个人是没有办法运输或者找人运输*草烟**的,陆女士没有相关资质,自然不能邮寄,也就是找人托运香烟。
但运输卷烟并不是绝对禁止的,而是控制在一个规定的数量之下。
我国《*草烟**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草烟**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这个限量是多少呢?
根据国家*草烟**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草烟**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两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因此,运输2条以内的香烟是不构成违法的,但陆女士邮寄了足足48条,远远超过了这个限量,这就导致了她被*草烟**局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有时候就会碰到不知道违法,却一不小心违法的事情。
陆女士便是如此,她没有扰乱市场秩序的主观意图,邮寄卷烟也不过是为了给妹妹结婚做“喜烟”使用,但她的这种“不知违法”并不能构成她免除违法责任的理由。
这就是“法”与“理”的矛盾,而法律的创设是为了维持一种公平的秩序,因此在二者冲突之时,“理”只能让位于“法”,以此来实现秩序的恒定。
因此,陆女士被处罚其实不冤,法律立于此,无论她是否知晓,都在发挥着维护秩序的作用,没有理由会为了她而牺牲法律的公平性。

但也该反思的是,*草烟**局这样的执法者对于普法教育也许还有提升的空间,对于承运香烟的快递公司监管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如果*草烟**局能够通过一定的普法教育,让陆女士知道没有许可而运输香烟是违法的,相信陆女士绝对不会“铤而走险”,非要运输香烟。
如果快递员在收取快递的时候,及时拒绝接收香烟这样的运输物品,相信陆女士也不会再选择邮寄香烟,从而也可以避免被处罚的结局。
法律是在不断完善健全的,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对于陆女士发48条“喜烟”被罚,你有什么看法?
你还知道哪些生活里可能会让人不小心“踩雷”的违法行为?一起来评论区讨论一下吧,帮大家伙一起避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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