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小伙伴早已考下一级建造师的证书了,但总有部分小伙伴平日大大咧咧,不是不小心将什么油盐酱醋茶泼在上面,就是咔的一声撕破一页,这时就需要更换新的证书啦,那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建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所需材料如下: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相信此时就会有围观的小伙伴提问:这个一级建造师的证书能给我整一个吗?别着急,先来看看你有没有符合报名的条件吧。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好啦,以上就是此次帮考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啦,不知道看到这里大家对于上述问题是不是了解了呢?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有报考意向的小伙伴就不要再犹豫啦,尽早开始备考吧。后续不要忘记关注帮考网,一旦有官方发布的考试报名公告,我们将及时通知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