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获取钱财,以在交易猫平台上售卖大话西游游戏账号为名,多次诈骗他人现金,达数万元。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我们都知道要想对某个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首先要公安机关对诈骗案进行立案,那么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男子卖游戏账号编谎骗钱
5月22日上午,公安港南治安分局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3月初,大港油田消防支队的白某某在手机游戏交易平台上,被一人以售卖游戏账号为名诈骗现金11500元。案发后,公安港南治安分局成立由刑侦支队、花园治安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对案件涉及的微信号、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展开查询。
6月5日,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民警发现嫌疑人在河南信阳的线索,遂赶赴信阳地区展开调查,并在信阳警方支持下,于6月6日18时许抓获胡某宇,扣押涉案手机2部、银行卡1张。
经突审,胡某宇如实供述:今年3月,他在交易猫平台上以售卖大话西游游戏账号为名,诈骗一天津男子11500元的案情。同时,他还供认从2月至案发,先后3次以同样手法诈骗他人17000元的案情。
目前,胡某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不管是诈骗技术,还是盗窃的水平,都已经不可同年语矣。所以大家还是提防为妙,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用的话,那就点右上角的加关注哦。想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阿里法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