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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深圳海关所属莲塘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未申报烟丝2.2吨。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当日,莲塘海关关员对一票申报为“塑料盘”的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机检图像异常,开拆货物后发现其包装紧密,外层覆盖有锡纸,与申报货物的特征不符,随即扩大查验范围。经进一步查验,查获袋装烟丝864包,共计2.2吨。


海关提醒:国家对*草烟**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草烟**专卖许可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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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