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租赁纠纷报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不要请律师)

2017-12-12 12:01 | 萧山日报

因房屋租赁纠纷问题打官司要多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不要请律师

小李和小林是闺蜜,两人各开有一家美容院。今年以来,小李的美容院生意不太好,为减少损失,10月初她将美容院停止营业了。之后,小李希望小林能接手美容院。经过慎重考虑和协商,小林决定接手闺蜜的美容院,店铺租期一年。

随后,小林向小李支付了订金1万元,小李也出具了收据。收据载明:今收到小林店面租金订金1万元,到10月30日店铺搬空后交付店面。收据落款日期为10月25日。此外,两人并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等其他书面材料。

两天后,也就是10月27日,小林电话告知小李之前的约定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她返还订金。小李当即表示这属于单方违约,不退订金。两人通过电话争吵、协商未果,上门找到了律师。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张林子律师认为:

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该房屋租赁协议合法有效,两人应当遵守口头协议的约定。

因租期为一年,根据《合同法》第215条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小李与小林的房屋租赁协议系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

同时,小林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不定期租赁合同系单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该条款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可按照约定计算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小李可要求小林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外,小林支付的1万元订金系预付款性质,合同未实际履行,可要求小李退还。

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张林子律师建议:

1. 口头协议不比白纸黑字,协议内容一定要书面化;

2. 协议内容要尽量具体,对于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要提前明确约定;

3. 订金、定金要结合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使用,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惩罚性;而定金则具有法定约束性、惩罚性,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定金不退,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

(原标题《因房屋租赁协议起纠纷 昔日好友反目》,原作者周颖 通讯员萧司。编辑马轶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