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理赔被拒 !保险公司:不赔,故意坑我们钱,法院: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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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对于保险的印象已经很差了,人们身边如果有卖保险的朋友,一般都会选择避开他,害怕买了保险上当受骗,任他说的天花烂坠,保障多么好,心里都在默念两个字,不买。这样也就慢慢导致了保险业务员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他们没有业绩,卖不出保险,有时候就会自己购买保险。

保险公司员工自己购买保险之后,一方面想的是自己能有一份保险业绩,另一方面也是给自己一份保障,想法虽好,但最后能不能得到赔付就未可知了。这不就有一保险公司的员工自己购买了保险,出险之后,保险公司不但不给赔付,还说其是恶意骗保,让我们来看一下究竟为何?

女子患癌,理赔被拒!保险公司:不赔,故意坑我们钱,法院:赔付

女子患癌,理赔被拒,保险公司:不赔,故意坑我们钱,法院:赔付

01真实案例

在2018年9月份,家住浙江的吴某入职保险公司一个月之后,为了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她给自己购买了一份重疾险,总保额为30万元。

在2019年3月份,吴某在工作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晕倒了,同事们见状立即将吴某送往医院,最终吴某被医院确诊为宫颈癌。

医院专家建议吴某要进行手术治疗,吴某一想到高额的治疗费用,就崩溃大哭。她突然想到自己曾在保险公司购买过重疾险,如果能得到理赔保险金,自己就不用那么大压力了。

吴某便整理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未进行如实告知先前就患有宫颈癌为由拒赔了吴某,吴某很是不解,自己明明就是初次确诊,怎么就属于未如实告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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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给个公道。

02案例分析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吴某本身就是保险公司员工,自己给自己办理的保险业务,吴某在投保时为对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义务,有明显的带病投保意图,所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保险公司在恶意猜测自己家的员工,这种逻辑存在误区,据调查,吴某在投保时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都是按规则章程办理的投保业务,且吴某之前并没有宫颈癌的病史,在2019年3月份属于初次确诊,这充分说明了吴某并没有带病投保,符合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吴某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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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说吴某带病投保,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是单纯的猜测而已,吴某身为保险公司的员工,只是为了完成自身业绩才选择购买保险,没想到理赔的时候会有这么多麻烦,这也是给自己一个教训,不过最后能得到赔付将疾病治好就是最好的结果。

03好买保观点

对于被保险人是不是带病投保,这其中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疾病的确诊时间,重疾险、医疗险、寿险等都会有一个等待期,如果人们要是在等待期内确诊病情,即使只差一天过等待期,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理赔的,保险公司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就是防止保险消费者恶意骗保的行为。

因为人们有时候不做体检的话,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有哪些状况,也就没有医院的就诊记录,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就属于健康人群,建议大家在等待期内不要做体检,过了保险等待期再去体检,这样做可以防止万一我们在等待期内确诊疾病,保险合同无效,保险金也会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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