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在陌生的城市租一间好房十分重要,不仅房间的设施要齐全,更要关注房屋的安全问题。
2020年5月5日,张某来到南京工作,与房东胡某签订租赁合同。但住进来几天后,张某就觉得自己身体不舒服, 出现了头昏脑胀、咽痛等症状,张某立刻怀疑,可能是租的房内甲醛超标。

很快,张某前往南京鼓楼医院(江北)急诊, 被医院诊断为:甲醛毒性效应。 张某以及其他室友聘请检测公司对租赁房屋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 结论为甲醛标准、总发挥性有机物TVOC标准不合格。 之后,张某的其他室友陆续与房东胡某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本人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与房东达成一致, 于是,张某将房东诉至浦口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房屋租赁费、检测费等费用共计63164.2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医院就诊材料,可以明确原告就诊的不适症状为甲醛中毒效应。因甲醛中毒造成身体不适的伤害,被告应当予以赔偿。但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原告对自己身体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程度的放任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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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本打算给他找一个临时的住处,但原告张某并没有及时搬出, 也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综合全部案情,法院认定被告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70%赔偿比例为宜。
经审理,法院确认原告因甲醛中毒造成的现有损失包含医疗费、营养费、租赁费、交通费,合计为4697.52元。对于原告主张的身体损害赔偿20000元,后续治疗费15000元以及误工费20000元,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胡某对张某的合理损失承担70%赔偿比例即3288.26元,剩余部分由张某自行承担。
租房好坏在很大程度上
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幸福感
在挑选房间时
千万不能被表面“漂亮”的装修迷惑
务必确认好房间的安全问题后
再搬入居住
来源:南京零距离 (微信号lingjuli2002)
审核:柏瀛、王海英
主编:李若琰
编辑:吕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