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6月23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华元)
咨询:我单位部分老职工因为历史原因,在2000年至2004年未交保险,今年单位要进行业务合并,这些老职工提出补交社保问题,我们单位领导已经同意,但是因为时间过长,补交手续不知如何办理,有说不能补交,有说可以补交,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复:目前,全省有企业缴费经历人员还是计算的临时待遇,省厅已经5月份发过征求意见稿,但正式文件还未下发。我们会在省厅正式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为大家重新计算正式待遇并多退少补。
咨询:工伤伤残6级的职工(职业病),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已由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现已达到退休年龄。按照社保法40条的规定,工伤伤残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我市如何处理类似情况?
答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退休后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没有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依据给予补足差额,我市也未处理过相关补差事宜。
咨询:本人在四川省成都市工作过,交过几年的社保,2018年回到烟台重新建档参保,请问之前成都交的社保可以转移么?具体怎么规定的?
答复:我市社保政策规定: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城镇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交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满10年方可转移。从外地转入烟台,需携带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年龄男的超过50,女的超过40需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注:如您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相应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责任编辑: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