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结算时如何处理 (暂估价填写错误如何处理结算价格)

暂估价未上报结算怎么办?如果招标的暂估价未上报结算,应该如何处理?在招标时,甲方提供了一个装修工程的暂估价,要求投标人自行算量并填报单价,其中包括一项冲孔铝板吊顶。由于当时无法确定哪些区域需要吊顶,因此甲方提供了3000平方米的暂估价,要求投标人将其计入投标总价中。

投标时,投标人将该项目的工程量改为零,并报出了综合单价500元。在甲方自行评标时,并未发现该异常情况。该投标人以最低价中标。结算时,双方重新计量该项目的工程量,实际施工面积为2000平方米。甲方认为应先扣除3000平方米的暂估价,再加上2000平方米的实际施工面积。因此,该项目的结算量应减去乙方1000平方米。

暂估材料最终结算怎么处理,暂估的工程量怎么做结算

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乙方认为:我已经完成了2000平方米的工作,应该得到2000平方米的结算。当时,由于图纸中没有标明冲孔铝板天棚的施工区域,因此我们将工程量报为零。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应该认可我们的投标量为0。现在结算却要扣除3000平方米,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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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甲方认为,招标时提供了暂估价,投标人不应擅自删减。如果擅自减少暂估价,就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如果当时未将暂估价改为0,可能就不会中标。如果评标时发现了该错误,还需废标。因此,无论失误还是策略,中标都是最大的收益。而且,其他项目的价格也不会比其他投标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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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算时不扣除原有的3000平方米,相当于变相地给该投标人增加了3000平方米的费用,相当于该投标人多拿了150万元的收益。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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