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
申请 家庭 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单身居民 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非本市户籍(满足其一即可)
申请人具有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 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 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申请人 单身需年满30周岁 。
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另行制定。
有以下情形不能申请购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所谓房产转让行为,包括以买卖、赠与、家庭析产、以房抵债等方式转移房产权属的行为);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住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
5.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6.已购本市保障性住房上市转让或者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含按照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回购)。
面积和房型分配
我市新建的保障性商品房房型面积执行新标准: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和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家庭,可以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目前厦门已经建好的保障房暂无这些户型,之后新建的会按照这个标准。
相关问题解答
问题一: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如何定?
答: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问题二:购买了保障性商品房后,是否可以转让或者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起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按原价格折旧回购方式退出该住房;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原购房价与提交申请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房屋市场指导价按购房人提交申请时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参照保障性商品房同一地段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评估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不可再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如需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办理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手续。
廉租房又叫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注:为区别保障性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以下将保障性租赁房简称为廉租房。
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 2人具有本市户籍 , 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厦门集体户也是属于厦门市户籍,孩子是厦门户籍也可以计入
2.申请家庭在 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申请家庭必须无住房,不管是谁的名下,只要你家庭有就不行。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 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 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单身居民申请
总结:厦门户籍,满30岁周岁,单身,没房,年收入不超过五万,资产不超过20万,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可以申请。
1. 年满30周岁 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 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廉租房面积和分配情况
厦门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
单身公寓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两房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配租保障性租赁房的,房型的配租标准具体为:
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就是45平米左右。
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60平米左右。
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70平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