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时代,方便了人们生活。但便捷的同时,稍有不慎也可能招来烦恼。就像通过手机键盘输入数字、字母时,一时大意,可能就把钱“充”给了别人。
市民刘女士就亲身经历了一回这样的事儿。她把钱充给了别人,索要时对方竟然找各种理由不肯退还。

错将6按成9
“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这个钱还真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刘女士一遍遍地跟调解员孙晓冬表达着心里的感激。
这件事还要从3月份说起。因为刘女士手里的加油卡每月8号充值有优惠活动,凑巧,油卡余额也不足了,于是,3月8日晚上,刘女士通过微信公众号“路亭心意”向加油卡充值,但因为操作不慎,在通过手机输入加油卡号码时,将最后的“6”按成了“9”,转眼间,2000元钱充进了别人的加油卡里。
发现钱“充”错了,刘女士立即联系了公众号的人工客服,希望帮忙“截”住充错的钱,也好追回来。
但她的求助遭到拒绝。客服表示,他们没办法“截”住这笔钱,充值完成,钱就到了对方账户,并建议她尝试联系充错的加油卡主人,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一听这话,刘女士心里开始打鼓了,她根本不认识对方,又是自己输错号码将钱“送”过去的,要是对方坚持不退还,想解决此事还挺难。
虽然心里没底儿,但也不能让2000元就这么没了。
于是,刘女士联系了对方,并耐心地解释自己操作失误导致了这个后果,希望对方能把钱还回来。
刘女士的请求并未得到对方配合,多次协商,一直无果。

拒绝退还请求
转眼,事情还没解决,我市发生了疫情
高新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孙晓冬在无法将双方约到一起当面调解的情况下,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先和“收”到刘女士2000元充值的吴先生沟通。吴先生表示,时间太久了,自己也多次往卡里充值,这件事已经记不清楚了
听到吴先生的理由后,孙晓冬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加油卡号,核实到吴先生的加油卡号码,确实只是尾号与刘女士不同,刘女士的是“6”,吴先生的是“9”,随即又查询到,3月8日当晚,吴先生的加油卡有一笔2000元充值记录。
孙晓冬告知吴先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几次沟通后,吴先生又说,虽然3月8日是有一笔2000元充值到了他的加油卡中,但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刘女士充进来的。他认为,这是因为刘女士自己的疏忽导致的,自己无需退还这笔钱。“是你自己充错了钱,我不该还。”
圆满化解纠纷
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但调解员没有放弃。
孙晓冬又提出让吴先生核对确认刘女士充值截图,刘女士的截图信息与吴先生的加油卡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吴先生再也没了其他
孙晓冬告知吴先生,拒不返还他人误充的钱,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将误充的费用返还给刘女士。对不予返还的,当事人可以以“不当得利”的理由起诉他,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与释法析理,最终,吴先生同意返还。双方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上以网签的方式签订了调解协议,吴先生将错充的2000元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了刘女士。至此,这起历经了半年之久的充值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居家办公期间,高新区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通过线上完成了6起纠纷的调解,帮群众解决急事、难事,得到当事人和社区居民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