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虎和康夫是同学,父母在外务工,他们在学校寄宿,打篮球是他们的共同爱好。一次篮球比赛,二人发生争执,被制止后,二人都不服气,约定打架比试。康夫纠集熊大和熊二(均为16岁)帮忙。熊大觉得自己的好朋友受了委屈,一口就答应了。熊二有些犹豫,康夫就挖苦熊二,说他胆小怕事,熊大也说熊二不够义气,于是熊二就拿着木棒跟着康夫和熊大去了。胖虎带了十几个人,双方殴斗起来。胖虎将康夫推倒在地,熊大见状从身后一脚将胖虎踢倒,康夫往胖虎的腹部猛踢几脚,熊二拿着木棒进行追赶,后胖虎的脾脏破裂,鉴定为重伤。康夫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熊大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熊二也因为聚众斗殴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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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的一个缩影,青春期的少年易冲动,法治观念淡薄,未正确处理好兄弟义气,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青春只有一次
人生没有彩排
如何避免误入歧途?
又该如何远离侵害?
今天
鲁检君就为大家普及一下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知识

01
什么是“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02
“聚众斗殴”的后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3
如何远离“聚众斗殴”
1.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明确表示不去;
2.设法劝阻对方;
3.借故推辞,例如可以说:“真不巧,我家(学校)有急事,我必须马上去办”;
4.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为了挽救对方,应将其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参与人等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
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发生纠纷
继而导致群殴现象时有发生
盲目的讲哥们义气给朋友帮忙
不论是否违法
盲目出手相助,只会害人害己
鲁检君提醒大家
这种“哥们义气”要不得
勿因一时冲动而付出惨重代价
后悔终身!
来源 |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