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华南著名律师团队
自然人的姓名权是指自然人有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是用来确定和代表自然人个体并与其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姓名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是一定血缘遗传关系的标记,标志着个体自然人个体从属于哪个家族血缘系统;名是特定的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谓。姓名的组合构成了每个自然人完整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因此姓名是自然人的人身专用文字符号的标记,是自然人姓名权的客体。姓名权的范围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姓名权纠纷是指因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而引起的纠纷。
司法实践中,侵犯姓名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包括不标明或者不正确标明他人姓名,应称呼姓名而未称呼姓名,以谐音代替他人姓名等。
二、妨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包括干涉他人的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等。
三、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包括盗用他人姓名和假冒他人姓名。
四、故意使用可能与姓名权人的姓名混同的姓名,造成与使用姓名权人的姓名有同样效果的事实的行为。
另外,法律禁止对死者姓名的侵害行为,对死者姓名的侵害行为按照姓名权纠纷进行审理。此外,在美术作品上假冒他人署名还可能引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选择保护的对象。
在管辖方面,姓名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姓名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涉及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 第二条【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 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2 第一百二十条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1 第十四条 【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 第二十二条 【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为使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请求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上述规定的含义,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李玉麟律师认为,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1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五、民事责任
2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