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课程 (职业病危害预防培训视频)

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预防与防治培训职业卫生概况CONTENTES01职业病预防02职业卫生防护03职业卫生概况法律法规与方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体现法律强制性与权威性方针——预防为主 放置结合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的定义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职业危害的来源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第一类生物因素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化学因素它是引起职业病最为多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汞、砷、酚、有机农药等)和生产型粉尘(如砂尘、煤尘、石棉尘、金属粉尘、有机性粉尘等)。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如高低温、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波、微波、激光等)。职业危害的来源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等;劳动强度过大或作业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长时间单调、重复动作;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等。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第二类1234职业危害的来源生产厂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照明等);缺乏防尘、病毒、防暑降温等设备或设备不完善;其他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足或有缺陷等。与生产技术设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第三类1234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病的分类我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4月18日颁布《职业病目录》,将10类共115中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它职业病5种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1234病因资料职业病诊断原则一般采取(诊断小组)集体讨论、诊断的方式。诊断的核心问题是明确职业危害因素与所患疾病是否有确切因果关系,需要收集和分析下述资料:确定患者受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包括职业史,现场劳动卫生调查资料,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强度(浓度)数据,患者体内特异性生物标志物数据,以及其他特异测试数据。综合分析以上二方面资料,确定:①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作用与临床表现是否相符;②剂量(强度)与疾病严重程度是否一致;③接触时间、方式是否符合职业病发病规律。鉴定患者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损害的后果及其病情程度。应当收集的资料有:疾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常规、生化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活体组织检查等资料。临床资料综合分析职业病预防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组织对用人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分管职业卫生负责人职责:职责1、编制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技术部门职责:职责1、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职责1、认真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职责1、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7.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7.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7.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报。车间负责人职责:职业病治疗特定职业病病因明确,为及早去除病因,并予以病因治疗提供了依据,使能从根本上治疗疾病。职业病早期的病理生理变化往往是可逆的,故早期治疗效果好,费用少。以整体观指导治疗。职业病治疗应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须用整体观原则,选择最优化的治疗方案,使治疗有坚实的基础,取得良好的疗效。贯彻个体化治疗原则。即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修订常规治疗方案,并根据病情变化及疗效适时调整。重视对症,支持治疗。预见性治疗。职业病是一种病因明确、诊断清楚的疾病,在治疗上有如下特点:123456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一级预防二级预防三级预防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职业性健康筛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护用品、通风防尘等。12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公司级安全教育(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3)综合安全知识,用人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1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车间级安全教育(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2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班组级安全教育(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3职业病的管理现有的法规 目前在用的职业卫生法规均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主要有三类职业病报告管理。有卫生监督统计报告、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紧急报告等制度1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及标准2职业病范围及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办法。有职业病范围规定,统计报告管理体系,职业病患者待遇规定等项。3职业卫生防护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岗前告知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现场告知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检查结果告知其他告知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警示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2、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2.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2.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2.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2.4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2.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2.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2.7可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2.8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2.9可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警示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3、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5、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6、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7、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9、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10、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警示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粉尘及刺激性气体作业。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或长期病假复工前,也应进行健康筛检。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应按规定不得上岗工作。对在岗职工,一旦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改作其他工作。对已经治愈的职业禁忌证职工,则可从事原工作。特定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噪音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2)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标准噪音(1) 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3) 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4) 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5) 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6)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7) 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8) 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9) 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操作规程矽肺患者容易合并的其他疾病这是危害矽肺病人最主要的合并症。II期矽肺病患者合并肺结核比I期多,III期又比II期多,而肺结核又可促使矽肺病发展与恶化,在短期内即可发生较大变化。矽肺患者由于肺广泛纤维化使肺血液循环阻力增高,从而加重右心负担,时间一长就会导致右心肌肥厚,右心扩大,产生肺原性心脏病,最后可引起心力衰竭。矽肺病人由于两肺发生广泛性纤维组织增生,肺组织的微血管循环受到障碍,抵抗力下降,因而容易合并其他疾病,导致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矽肺合并肺结核肺原性心脏病预防尘肺的主要措施预防尘肺的主要措施尘肺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关键在于防尘。防尘工作做好了,劳动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就会大幅度下降,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就基本上可以防止尘肺的发生。防尘的主要措施可归纳为“宣、革、水、密、风、护、管、查”几个字,高温作业•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高温作业对人体的影响环境温度并没有高达足以使人受伤,但由于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就会产生不良的生理反应,严重时出现头晕、头痛、耳鸣、恶心、呕吐、疲劳、及至虚脱、中暑等症状。高温环境还会对心脏、血管、肾脏、消化道造成不好的影响。局部性伤害全身性伤害高温环境对操作者的心理健康也有不良影响,它会使人注意力分散,动作正确性降低,适应能力和协调能力减退 。中暑与急救如果出现血压降低、虚脱时应立即平卧,及时上医院静脉滴注盐水。 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环境,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并多饮用一些含盐分的清凉饮料。离开高温环境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服用降暑药物严重及时就医高温作业的预防措施一方面,在高温难以避免的情况下,要对高温作业者采取正确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高温防护衣、清凉饮料等 。 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一方面,在高温难以避免的情况下,要对高温作业者采取正确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高温防护衣、清凉饮料等 。中暑与急救重症中暑:作业人员具有前述中暑症状被迫停止工作,并在该工作日未能恢复工作或在工作中出现突然晕厥及热痉挛。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过程中,作业人员有轻微头晕、头疼、眼花、耳鸣、心悸、脉搏频数、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尚能勉强坚持工作。 轻症中暑:作业人员具有前述中暑症状而一度被迫停止工作,但经短时休息,症状消失,并能恢复工作。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职业卫生培训平平安安回家去,开开心心上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