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共中**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规范我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部分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选岗范围、选岗条件
(一)岗位数量:30名。
(二)选岗范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的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三)选岗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身体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户籍在潘集,年龄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教邪**和非法组织的;
5、已办理退职、退休(病退)手续并已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专项岗位设置
专项岗位由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提供,主要有农村农业局乡村振兴岗(用于乡镇街道)11名、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保督查员(用于乡镇街道)11名、公安分局社区矫正社戒社康人员3名、潘集交警大队驾驶员3名、应急管理局应急维稳员2名。
三、操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6月6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本人报名材料及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2、报名地点: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务中心民生大厦822房间)。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潘集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证或有效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安置后下岗(失业)退役军人还需提供下岗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有奖励的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奖励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军人提供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项岗位招聘资格。
(三)量化评分
对报名人员依据部队原始档案,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标准计算分数。
(四)选岗方式
选岗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配合,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报名应聘人员,按分数高低依次选岗,选完为止。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立功等级高者优先;立功等级相同的,以立功次数多的优先;立功次数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优先;军龄相同的,以伤残等级高的优先;伤残等级相同的,以档案记载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在*藏西**、*疆新**、海岛服役及服役时间长的优先;若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审定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组织选岗后,由区建投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人员待遇
专项岗位工作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军龄补贴组成,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军龄补贴每服役一年20元,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附:1、潘集区乡村振兴管理员工作职责
2、潘集区生态环境督查员工作职责
3、潘集区社区矫正社戒社康工作人员职责
4、潘集区交警大队驾驶员工作职责
5、潘集区应急维稳员工作职责
咨询电话: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4-4985176
0554-4985186
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29日
潘集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职责
一、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具体情况和行踪动态,督促其认真履行协议。
二、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个体情况,制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三、定期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家属家访谈话,听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报告,掌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状况。
四、定期通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吸毒检测。
五、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讲解戒毒知识,开展心理辅导。
六、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进行约谈告诫;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食、注射*品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务。
潘集区乡镇生态环保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二、了解和掌握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污染现状、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对全镇(街道、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接收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验收。
四、督促本镇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工作。
六、组织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七、认真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如实反映工作情况。
八、参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巡查、检查,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十、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潘集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工作目标,制定以下工作岗位职责:
一、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开展工作。
二、加强工作学习,尽快熟悉、知晓、掌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政策、方针、任务。
三、在做好调查的基础上,以“五清一改”为工作抓手,协调、督促乡镇、村,落实好:
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治理;
2、农村户厕改造,实现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3、农村污水治理,结合实际,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4、村居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实现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本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5、村庄规划,村庄规划主要内容要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出机制;
6、引导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的自觉要求。
四、做好日常保洁巡查工作。
五、收集掌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信息动态,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六、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潘集区应急管理局专职安全员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能独立操作计算机,懂得目前主流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五、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潘集交警大队驾驶员岗位职责及条件
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进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承担一般责任的交通事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的违法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以上等较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三、年满22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拥有C1或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有较强安全意识。
工作职责:
一、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驶安全;
二、负责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单位或者车辆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
三、注意车辆年检日期,按时办理车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
四、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保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保护自身安全。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