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前几年刚买的房子,跟开发商签的合同怎么就找不着了呢?”
成师傅三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时间比较久,好多材料都忘记放在哪儿了,现如今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却找不着材料,成师傅和家人对此焦急不安。

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后,因一时疏忽或保管不善,有时会遇到购房合同或相应材料找不到的情况,顿时就会心急如焚,手足无措,担心影响房屋交易登记后续手续办理。


市房产交易中心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并为您支招解难,最常见的缺失商品房购房材料情况及补救方法有以下三种:

初始登记证明遗失

办理商品房交易登记时,若购房人的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俗称黄单子)已遗失而无法提供,可先前往各房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核实该房屋当初办理登记的相关情况,在确认归属后直接办理。

销售合同遗失

购房人遗失合同正本(黄本)或合同副本(白本)的,可向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补办。仅遗失合同正本的,当事人也可凭有效合同副本申请办理商品房交易登记,该类业务由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核查档案信息一致后予以办理。



分层分户平面图
遗失或破损

购房人持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重新配图,经市房产交易中心测绘窗口核验后予以换发。

来源:南京房地产市场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