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案例一直以作为全责人的车主对于出险的各种应对情况,但是当角色转换,在对方全责而却拒绝垫付治疗费的情况下又该如何是好呢?
案例
在非机动车道上一辆汽车从左后侧撞到车主父亲的电动车上,导致伤者左三踝骨折,需手术治疗。在责任判定出来之前,肇事者一直声称双方都有责任,仅在送伤者入院时垫付了2000元,此后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医药费至今由受害者家属垫付,金额较大,力有不支。
肇事方:责任判定其全责
伤者家属:是否能要求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关于交强险的垫付

(截图自交强险条款)
当然,垫付还需要其他条件的:
1、要确实有缴费清单;
2、清单要符合当地相关医疗指南(这个不用担心,现在的医院都很谨慎 );
3、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抢救通知书。
最麻烦的是第三个,交通队未必给开,需要注意的是:只按照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垫付,也就是1万元。
商业三者险
机动车的商业三者险,是可以不垫付的,条款并没有写明应该垫付。从来没见到商业险垫付1万以上部分的,除非起诉。但我估计来不及,而且法院也未必真的敢于判垫付,涉及到条款的解释问题了。
交强险救助基金

(截图自条款)
写的很明确,案例中伤者的情况应不适用这个条款,所以享受不到。
那么,在后期的赔偿事宜是什么流程?
所需资料
需要所有单据
交通队事故证明
医生的诊断证明书(医院有资质的医师开具的,有统一格式标准的)
如果够伤残级别可以定残(定残标准全国统一,但是每个城市对同一标准的赔偿金额不一样,需要参考当地的政府规定)
能赔什么
1、医疗费、住院费、后期二次手术费;
2、残疾补偿金;
3、如果影响行动,需要卧床(医生诊断证明会写明卧床休息多久),需要子女陪伴照顾,无法工作,可以赔子女的误工费(也有相关的标准,简单的说就是在医生诊断的时间段内没上班,且有材料比如纳税证明或者工资流水证明你的收入);
4、本人误工费,需要材料相同。
如果定残,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提供票据),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协商或法院判决)。还有一些其他的零碎费用可以申请,很多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就要看你是否愿意起诉了。
作为受害方,能否在目前提出
对肇事者的财产进行保全?
不同的城市公安交管部门的操作方式有效地误差,这属于当地法规不适于法律。但是一般情况有手术的都可以申请保全,交通队会让对方交押金后提车,将来如果不配合就拿押金抵扣。
老张建议
1、票据务必留好,包括交通队的所有东西;
2、理赔之前先确定父亲是否够定残的级别,如果够就去专业机构(有的医院就有,有的城市政府成立了鉴定部门)鉴定,然后把想要和需要索赔的列清单,给他附件,看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愿意协商;
3、一般情况下,真的定残了,保险公司有一个快捷协商,就直接按照定残的标准协商一下就赔了;
4、如果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或对方的保险保额不够(只上了交强险),那就只能拿上边的所有材料起诉了,保险部分保险公司赔,其他部分法院判下来对反赔;
5、保险公司的态度:保险公司一般态度都比较暧昧,最好是家属拿来判决,法院最大,有法院判决就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失误;
6、个人意见。从事着保险很多年了,其实也很纠结。当我们自己开车撞人,我也会建议给一点点钱,剩下的看协商结果,不行就让对方起诉,毕竟有时候家属总希望多要一点钱,而且还有很多社会人员参与“ 碰瓷"。
但是反过来说呢,但我们被撞了呢?总不能说对方不给钱垫付就不对,也许他真的没钱呢。所以,希望事主心态平和,看看能否申请下来一万元垫付,剩下的自己想想办法。将来和对方协商无果,就起诉他和他的保险公司,虽然打官司很麻烦,但这么也没办法。
另外,替对方说句话,出事故都不想,对方确实不知道你是否会多要钱,自己也不懂法律流程,别太着急,好好沟通,我们做子女的越着急,病床上的父母更着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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