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沙弥律仪,略释如下: “戒”,谓防禁身心过恶,有制义,狭隘义、清凉义、上义、学义。
一曰不杀生。解曰:上至诸神圣人、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或自杀、或教他杀、或见杀随喜。广如律中,文繁不录。
二日不盗。解曰:金银重物,乃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税偷**冒渡等,皆为偷盗。
三曰不淫。解日: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断淫欲。但奸犯世间一切男女,悉名破戒。

四曰不妄语。解曰:妄语有四,一者妄言,谓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二者绮语,谓装饰浮言糜语,艳曲情词,荡人心志等。三者恶口,谓粗恶詈人等。四者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证入人罪,发宜人短,皆妄语之类也。若凡夫自言证圣,如言己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等,名大妄语,其罪极重。余妄语,为救他急难,方便权巧,慈悲利济者不犯。
五曰不饮酒。解曰:饮酒者,谓饮一切能醉人酒。西域酒有多种,甘蔗、葡萄及与百花,皆可造酒:此方只有米造,俱不可饮。除有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无故,一滴不可沾唇。乃至不得酗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饮人。

这五戒,数量虽不多,但质量很重。在家出家,如能守持五戒,方可称为清静居士,清净比丘: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断恶修善,趋向解脱。在世消灾免难,健康长寿,善名流布,身心安乐。去世不堕三途,常生人天,受胜妙乐:乃至成佛度生,其功德实不可限量。假使居士破此五戒,不仅不是清净居士,而且不能进受大小乘戒,一切律仪不能护持,一切善法不能增长,更谈不到成佛度生了。出家比丘以前四条戒为根本戒,臂如一切植物,根本破坏,枝叶花果皆不得生。犯此根本重戒,如人断头,不可复活。于僧团中不得共住,永弃于佛门之外。死堕三途,长期受苦。
——摘自《茗山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