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阳方城沈店乡的魏女士在郑州打零工,就在前些天在工地受了伤,住院治疗了近十多天,医疗费也是花去了好几万,可是工地的承包方确实只给了两千块钱就不再管了,由于经济拮据让魏女士的后续治疗没了着落。


程女士:就是7月19日,我接到电话说,俺妈在郑州一建干活,在那打扫卫生呢,当时我妈是在二楼干活,三楼它一个运货的梯子,它从三楼下来的时候,一个板子把我妈砸屋里去了。

程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是在7月16日被包工头带到了郑州一建公司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某承包工地做零工,母亲受伤后,被工友紧急送往了附近的八千镇卫生院进行治疗。在八千镇卫生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上记者看到,诊断处理结果一栏写明,魏女士双侧鼻骨骨折,左眼眶周围软组织增厚等情况。入院第二天,由于病情突然加重,魏女士随后又被家人送往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郑大一附院治疗两天后,由于经济的原因,魏女士又被转到了一附院附近的一所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进行了鼻骨手术。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母亲治伤,他们已经花了两万多块钱,而当时介绍母亲去工地打工的工头却避之不见。

程女士:临转院的时候他就拿了一千块钱,到现在咱转院他一直不见人,不见人咱找他项目部,项目部说让咱找那个工头,工头说他只是起一个协调作用,工头不管俺。
眼看母亲因为医疗费用问题无法继续治疗,这让程女士十分着急,于是他经多次辗转找到了当时介绍母亲打工的工头武文功,而武文功却拿出了一份有自己母亲签字的保证书。


程女士:工头和项目部签了一份保证书,一切跟项目部没关系,但是这个保证书俺根本就不认同,是他们私下签的一个协议,并且他把我妈的名字还写错着呢,按指印这些俺全都不知道。
在这张合同书上记者看到,武文功保证一次性支付伤者,也就是魏女士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三千五百元整,今后不管出现任何问题和后果,均与郑州一建和劳务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那么这份合同到底是谁签订的?魏女士后期的医疗费又该谁来承担呢?为了了解情况并协调解决问题,记者和律师陪同程女士来到了郑州一建集团公司总部,找到了办公室主管胡经理。

郑州一建集团办公室 胡经理:现在病人病情恢复怎么样了,我们这集团公司是刚刚了解到这个信息,以后我们可以去医院再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好不好。
胡经理表示,对于魏女士在工地出的这次事故,他们还需要向项目主管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记者也采访到了魏女士出事工地的项目负责人赵经理,赵经理告诉记者,当时魏女士出事后,自己派人过去将魏女士送医治疗。

郑州一建航空港区8号安置区小学项目 赵经理:你们有没有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他们属于日工 日工有时候半天就换人了,超过一天的咱都对他们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了,她这是临时来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程女士的伯父盛先生告诉记者,出事时他也在现场,当时魏女士戴的有安全帽,但由于砸下来的木板冲击力过大,安全帽也被砸破,那么这块木板到底是从哪里掉下来的呢?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和魏女士一起做工的工友,根据工友的回忆,是物料提升机上的一块木板落下砸伤魏女士的。

郑州一建航空港区8号安置区小学项目 赵经理:只有四层楼,况且(物料提升机)经过特种部门检测的,有安监站备案的,她照的照片 很可能是工人接料的时候,一定要把门打开,接料打开接过之后门要关住,这物料提升机多层都可以用,有检测有备案,咱们现在检测备案的资料在哪,有资料在现场。
而就在律师调解程女士和项目部负责人商谈该问题的解决方案时,介绍魏女士打工的工头武文功也来到了调解现场。

介绍魏女士打工的承包人 武文功:你们给我打电话了没有,你给我打电话了没有,她就是我的工人,我是老武,武文功。
武文功表示,在魏女士出事后,他曾帮魏女士垫付了1000元的治疗费,至于为什么不负担后续费用,武文功解释说是因为魏女士的家属未经他同意,擅自将魏女士转诊至其他医院。而程女士则说,是因为当时八千镇卫生院在出院证明上建议去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介绍魏女士打工的承包人 武文功:建议去上级医院治疗,她去上级医院没,她去了哪个上级医院,她去到了没有,问问哪个上级医院,是民生耳鼻喉医院啊,还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伤者魏女士的家属 盛先生:我们很想住到郑大一附院, 郑大一附院治疗条件好,但是我们手里没钱 ,没办法的情况下,她这个鼻子严重,双侧鼻骨骨折,没办法了,我们才退而求其次,到民生耳鼻喉医院。
武文功表示,他并没有拒绝担负魏女士的医疗费,当时他还为魏女士向郑州一建集团申请的3500元的治疗费用,并与郑州一建签订了一份保证书,那么这份保证书上为什么会有魏女士的签字和手印呢。

介绍魏女士打工的承包人 武文功:我签的啊,是您在受害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签的,工地的工人出事了,肯定我要去项目部去给她协调啊,协调啥情况,我去安排这个事啊 。

郑州一建航空港区8号安置区小学项目 赵经理:是转院啊,还是咋办,她不管在哪个医院,咱先看病,至于班组长说走法律程序,商量以后看看咋办,找一个最妥的办法。
双方僵持不下,那这件事的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呢?随行律师也就此作出了法律解读。

律师 杭保华:受害人在工地上受伤的话,郑州一建和武文功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况且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如果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工人在工地受伤,你作为用工单位,是要承担一个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按照目前情况来说 一建作为承包方,它应该起一个用工的责任,去支付一些相应的费用。
7月31日上午,项目负责人赵经理表示,他们已经到医院看望了魏女士,并表示将由郑州一建来担负魏女士的治疗费用。

杭保华律师表示,在工程建设中层层转包、级级分包的现象比较多见,务工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各路承包人员相互推诿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作为务工者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在为谁提供劳务,并保留证据。

律师 杭保华:我们要注意平时收集一些证据,证明我们的工作内容 工作性质,比如说我们平时所有的工牌,工资发放的一些记录,一些证明,以防我们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我们的工作内容,在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