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大楼市收集到一些网友的问题,在这里选取部分问题做逐一解答,具体如下:
父母全款买房写儿子名,儿子要求加儿媳妇名,应该加吗?
父母赚钱不容易,最好的方式是父母给首付,让儿子儿媳用等额本息还*款贷**, 父母能留一笔退休金,而且用这个方式,在房本上加儿媳妇的名字也很顺畅。
因为关于房产分割,相关的规定如下: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本署名落在双方子女名下,那就算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除非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可父母一般很少有这样的声明,万一子女离婚,就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若只是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儿子儿媳还款,房本署名在他们名下,父母出资部分算是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资产,离婚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适当多分。
父母对子女的爱大家都能理解,但若用全部积蓄换来子女的轻松,未必是件好事。

疫情期间单位缓缴公积金,导致我的公积金*款贷**也缓缴了,有什么影响?会写在征信记录里吗?
不作逾期处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对企业和缴存职工发布了支持政策。
对缴存企业的支持政策
(一)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以及单位名称、地址及职工情况变更等业务的,可
于2020年6月30日后一个月内办理,不予行政处罚。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已立案,但未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的案件,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后办理。
对缴存职工的支持政策
(一)企业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内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款贷**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款贷**职工,自2020年1月25日(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我有房子要装修,可以提公积金吗?
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解决居住问题,房屋装修属于享受类支出,因此不能提取公积金。
要注意的是,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防水、吊顶、大白,属于装修,并不是大修,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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