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部分
1.火灾分类
①.特重大火灾: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损失。
②.重大火灾:10~30人死亡,50~100重伤,5千万~1亿损失。
③.较大火灾: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千万~5千万损失。
④.一般火灾: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千万以下损失。
2. 火灾探测器 的工作电压为DC 12V和DC24V。
①、火灾探测器按结构造型分类法可分为点型和线型两类。
②、按参数分类法可分为感烟式、感温式、感光式、可燃气体和复合式等。
③、感光式火焰探测器响应波长低于400nm为紫外火焰探测器,响应波长大于700nm成为红外火焰探测器。
3.消防行政处罚设定的处罚种类有: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执业。
4.自动喷水灭火特殊类型喷头有:嵌入式、隐蔽式、带防水罩式、带涂层式。
5.消防 软管卷盘 可分为:水软管卷盘、水和泡沫联用、水和干粉联用、泡沫和干粉联用。
6. 消火栓箱 按水带安置方式可分为:挂置式、盘卷式、卷置式、托架式。
7.物质 含氧量 达到 50%以上的燃烧时无光。物质 含碳量 超过60%时火焰显光 且 带有大量黑烟。
二、中级部分:
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是金属钾、锂、钠、锶、钾钠合金等 。 遇水会放出易燃气体的是锌粉、镁铝粉, 易自燃 的物质有 黄磷 和 三氯化钛 ,属于 氧化性物质 的是 氯酸铵 ,属于 有机过氧化物 的是 过氧化苯甲酰 。
2. 防火卷帘 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 85 dB,双面卷帘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50 mm,垂直和水平的电动启闭速度为 2-7.5 米/分钟,垂直卷帘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 9.5 m/min,侧向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于 7.5 m/min。自重下降操作臂力不得大于 70 N。
3. 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组由 湿式报警阀 、 延迟器 、 水力警铃 、 压力开关 、 控制阀 等组成。 一个湿式报警阀所带喷头数量不宜超过 800 个。 湿式报警阀的结构有 座圈型,导阀型和蝶阀型 三种,安装距离地面高度宜为 1.2m ,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突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为 20mm ,长度不宜大于 20 米,水力警铃启动时,距水力警铃 3 m远处警玲声强不应小于 70 dB,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 大于0.14 MPa、放水流量 大于1L/s 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时器的水力警铃应在 5~90 秒发出警报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 15 秒内发出警报声; 压力开关 应及时动作并 反馈 信号。末端试水阀管径 25 mm,末端试水出水压力不应低于 0.05 MPa,(系统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0.05 MPa),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 5分钟 内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4.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按配置的设备不同分: 储罐区低倍泡沫系统 、 泡沫喷淋系统 和 泡沫炮 系统。储罐区低倍泡沫系统按不同的安装方式有: 固定式 、 半固定式 和 移动式 三种类型。采用 蛋白泡沫液 时喷头用吸气型喷头( 泡沫喷头 ), 水成膜泡沫液 用非吸气型喷头( 标准喷头 )。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直径 小于18米 的 非水溶性 液体固定顶储罐。
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分 负压 和 正压 泡沫比例混合器。 负压 分 环泵式 和 管线式 , 正压 分 压力式 和 平衡式 。泡沫产生装置分 低倍数 , 中倍数 和 高倍数 泡沫发生器。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固定安装在 消防泵的出水管和进水管之间 ,管线形成 环流 状,故称环泵式比例混合器。
①、 管线式 泡沫比例混合器 主要用于移动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系统,多与泡沫炮、泡沫枪、高倍泡沫发生器等配套使用。
②、 压力式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多用于 低倍 泡沫灭火系统,并与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泡沫炮、泡沫钩管等配套使用。
6.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由 火灾报警系统部分 , 灭火控制系统部分 和 灭火系统部分 三部分组成。 灭火系统部分 又由气 体灭火器储存装置 , 管网 及 喷头 等部分组成。 灭火剂储存装置 有 储瓶式 和 储罐式 。按 应用方式 可分为 全淹没 和 局部应用 灭火系统。按 装配形式 可分为 管网 和 预制 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 按结构特点 可分为 组合分配 和 单元独立 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储存压力 又分为 高压 和 低压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 七氟丙烷 、 二氧化碳 、 IG541混合气体 和 三氟甲烷 。
7. 虹吸管 的下端约有 30度 斜口,为避免沉积的污物进入管道,管端距容器底部约 3~8 mm。
8. 灭火剂瓶组 一般情况下在瓶组内灭火器 质量损失5% 或 压力损失10% 时就应进行补压或对灭火剂进行补充。
9. 容器阀 :容器阀安装在容器上,具有 封存 、 释放 、 充装 、 超压泄放 (部分结构)等功能。按 用途 可分为灭火剂瓶,组上容器阀,驱动气体瓶,组上容器阀,加压气体瓶,组上容器阀。
按 密闭形式 分活塞密闭和膜片密闭;
按 结构形式 分膜片式,自封式,压臂式。
按 启动方式 分为:气动启动、电磁启动、电爆启动,手动启动,机械启动和组合启动。
容器阀公称直径 (惰性气体和高压二氧化碳):12mm,15mm,20mm。
容器阀公称直径 (七氟丙烷,三氟甲烷):25mm,32mm,40mm,50mm,65mm。
10. 选择阀 按 结构 分为 活塞式 和 球阀式 ,按 启动方式 分为 气动启动 , 电磁启动 , 电爆启动 和 组合启动型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选择阀 工作压力为 12MPa ,选择阀公称直径为:25mm,32mm,40mm,50mm,65mm,80mm。
11. 单向阀 按阀体内活动的密封部件型式可分为 滑块型 , 球型 和 阀瓣型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单向阀的工作压力为 15MPa ,灭火剂流通管道单向阀常见公称直径为:15mm,20mm,25mm,32mm,40mm,50mm,65mm等。驱动气体控制管道单向阀常见工程直径有6mm,8mm。
12. 集流管 的 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12MPa 。
13. 连接管 分为容器阀与集流管间的连接管和控制管道的连接管。按材料分为高压不锈钢和高压橡胶连接管。 连接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12MPa 。
14 .高压二氧化碳的储存容器 每季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 90% 。如压力表显示 压力小于对应温度下充装压力的90%或大于5%,应通知厂家进行检查 维修。
15. 消防水泵 采取 自灌式 吸水,并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设有 止回阀 , 控制阀和压力表 ,还应设有试验和检查用的 放水阀门 ,阀门口径为 DN65 ,当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工作压力≥1.0 MPa时,消防水泵出水管应设有 防超压 设施。 每周消防水泵最少运行一次 , 运行时间电动泵 不少于 10分钟 , 柴油泵 不少于 30分钟 ,水泵流量计最大流量应为 额定流量 的 150% , 主备电切换及备用电源 能保证 30秒 内使水泵投入正常使用。普通 电动泵房 温度不应低于 4 ℃, 柴油消防泵房 不低于 21 ℃ 。每日 稳压泵 均应运行时间 10-20 分钟。
16. 消防水源 :为保证火场消防用水应布置成 环状管网 并设置消防分隔阀门,每个独立端上的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 5 个,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小于 100 mm,消防水池 补水时间 不宜超过 48 小时,当供消防车取水时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 米, 取水口于被保护建筑物的外墙安全距离 :低层建筑不小于 1.5 米,高层建筑不小于 5 米,甲、乙类液体储罐不小于 40 米,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小于 60 米, 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不超过 6 米。
17. 消防水箱 内部 5年 检查一次 ,内部防腐处理的 钢板水箱和压力水罐 3年 检查一次,水箱温度保持在 4 ℃以上。水箱与墙壁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0.7 米,有浮球阀的一侧水箱与墙壁间的间距不得小于 1 米,水箱顶部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 0.6 米,水箱至栏板的净距不宜小于 0.8 米,一般采用 1.0 - 1.5 米。水箱间距的要求主要是保证管道连接,水箱检修的需要。消防水箱的支墩高度不宜超过 0.6 米。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 ≥18m³ ,一类居住建筑及二类公共建筑 ≥12m³ ,二类居住建筑 ≥6m³ 。
消防水箱的储水量 应满足 10分钟 内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 不超过25L/s ,经计算消防储水量超过 12m³ 时,仍可采用 12m³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 超过25L/s ,经计算消防储水量超过 18m³ ,仍可采用 18m³ 。
18. 消防水泵结合器 分为 地上式 , 地下式 和 墙壁式 三种。消防水泵结合器上设有 止回阀 , 闸阀 , 安全阀 , 泄水阀 等。 DN100通水能力为 10L/s ,DN150通水能力为 15L/s 。
地下式安装时接合口处在井盖正下方,顶部进水口与井盖底面距离不大于 0.4 米,地面附近应有明显标志,以便火场辨识。
墙壁式安装时设在建筑物的外墙上,其高出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0.7 米,并与建筑物的门窗孔洞保持不小于 1米 的水平距离。
19. 消防增压设备(气罐及稳压泵): 消防增压稳压设备一般由 隔膜式气压罐 、 稳压泵 、 管道附件 及 控制装置 等组成。应满足火灾初期 10 分钟 内消防系统最不利点水量水压要求,增压泵出水量 消火栓系统 不应大于 5 L/s , 自动喷淋系统 不应大于 1 L/s 。
20. 消火栓静水压力 :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 的高层民用建筑应不低于 0.07 兆帕,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 的高层民用建筑应不低于 0.15 兆帕。
21. 消防炮 :PS为水炮,PP泡沫炮,PL泡沫/水两用炮,PF干粉炮,PZ组合炮。KD电控,KY液控,Y移动式。
PS系列及PL系列固定式 消防水炮 俯仰角为±70度 ,水平转角360度,(PS喷雾角≥90度)。
PSY20-PSY100及PLY24~PLY100 移动方式为搬运 , 俯仰角为+30至+70度 ,水平转角360度。PS系列固定式消防水炮有 手柄 和 手轮式 控制方式。
PS系列及PL系列固定式消防水炮工作压力 :PL48和PS50为1.0兆帕、 PS60和PL120为1.2兆帕、 PS150和PL150为1.4兆帕。
PSY120C.PSY150C.PSY180C及PLY120C.PLY150C.PLY180C移动方式为拖车式,俯仰角为+10~75度,无水平转角 。消防炮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 首次使用后 和 每 6个月 对消防炮的所有 紧固件 进行一次检查, 每 三个月 对 电动消防炮控制柜 进行操作试验,以确保电机运行正常稳定。发现消防炮喷射压力过高或射程较近时,应检查喷嘴处是否有堵塞物,如有堵塞应及时清除。消防炮作为消防车载炮使用时,应设置 消防炮喷射管支架 并固定,以防在行驶过程中颠簸损坏炮件。
22. 消火栓 :
室外消火栓 保护半径 : 低压 消火栓 保护半径 150 米, 高压 消火栓 保护半径 100 米。
室外消火栓 布置间距 : 低压 消火栓 布置间距 不超过 120 米, 高压 消火栓 布置间距 不超过 60 米。
室外消火栓距 路边不超过 2 米,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 米,高层建筑应均匀布置,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大于 40 米,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 防火堤外 。
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 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等不应超过 30 米,其他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包括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等不应超过 50 米。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应为 1.1 米,出水方向以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 90 度角。消火栓栓口处出水压力超过 0.5 MPa时,应设 减压阀 或 减压孔板 。
23. 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 一般建筑 不应小于 7 米射程,甲乙类厂房,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超过6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 不超过100米 的高层民用建筑射程不应小于 10 米,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和建筑高度 超过100米 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3 米。
24. 火灾报警控制器
1、任 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 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 不应超过 3200 点 ,其中每 一总线回路 连接设备的 总数不宜超过200 点 ,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的余量。
2.任一台 消防联动控制器 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 不应超过 1600点 ,每 一联动总线回路 连接设备的总数 不宜超过 100 点 ,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
3. 误报警的故障 尽可能在 24 时内维修解决;需供应商或厂家提供零配件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可在 7个工作日 内解决。备电一般可连续供电 8 小时,备电连续供电 8 小时后会自动保护,为提示用户消防报警系统已关闭,控制器会提示 1 小时的故障声。使用过备电供电后,需尽快恢复主电供电并给电池充电 48 小时,以防蓄电池损坏。
24. 消防控制室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 火灾探测 、 报警控制 和 联动控制 三部分构成。消防设施主要有对人员的 疏导疏散 、 控制火灾蔓延 和 扑灭火灾 等功能。
①、其中声光火灾警报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实现 人员疏散 功能;
②、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控制装置,电动防火阀等实现 控制火灾蔓延 功能;
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泡沫灭火系统等实现 扑灭火灾 功能。 对一些 重要联动设备 ,如 消防水泵 , 喷淋泵 , 正压送风机 和 防排烟风机 的控制 除采用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外 ,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 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实现直接控制 。
(一)、消防控制室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监视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 最低 水位信息和管网 最低 压力报警信息。
2.消防控制室应能通过 直接控制单元 手动控制 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3.消防控制室应能通过 输入输出模块 控制喷淋泵的启动,由 压力开关 信号自动 联动控制 喷淋泵的 启动 ,并 显示启动 及其 动作反馈 信号。
(二)、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 最低水位 信息和 管网最低压力 报警信息。
2.消防控制室应能通过直接手动控制单元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3.应由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自动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动。消火栓按钮也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并接收消防水泵的动作反馈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监视状态和动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
4 .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 。
(四)、消防控制室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 最低水位 和泡沫液罐 最低液位 信息。
3.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4. 泡沫灭火系统应有专用的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
(五).消防控制室对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动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3. 消防控制室应能 通过 直接手动控制单元 手动控制 防烟 、 排烟风机 的 启 、 停 ,并显示其动作 反馈 信号 。
4. 防烟自动控制方式 :由 满足预设逻辑的感烟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联动送风口的开启,当满足预设启动逻辑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加压送风机自动启动。
5. 排烟自动控制方式 :由 满足预设逻辑报警信号时 联动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在 280℃ 时关闭后直接联动排烟风机停止。
(六)消防控制室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3. 电动防火门的自动控制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电动防火门,应由设置在 防火门任意一侧 的 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4. 疏散通道防火卷帘门的自动/手动控制 :应由设置在 防火门两侧中任意一组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 感烟 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地(楼)面 1.8米 处停止, 感温 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 下降到底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其手动控制方式应由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5.用作 防火分隔 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 卷帘门应降到底 。
6 .疏散通道防火卷帘门一般由防火卷帘门控制器控制 。
(七)消防控制室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 非消防电梯应开门 停 用 ,消 防电梯应开门 待 用 ,并 显示反馈信号 及 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3.当 确认火灾后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 或 电梯转换层 。 除消防电梯外,其他电梯的电源应切断 。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 开门后的反馈信号 作为电梯 电源切断 的触发信号。
4.消防电梯 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 不应超过 60秒 。
(八)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电话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2.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3.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4.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
(九)消防控制室对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2.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
4.当确认火灾后,应急广播系统首先向全楼或建筑的火灾区域发出火灾警报,然后向着火层、相邻层和地下各层进行应急广播,再依次按照预设控制逻辑向选择广播分区进行广播。
(十)消防控制室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或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将其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2. 集中控制型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联动,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 应急照明控制器 实现。
3. 集中电源型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联动,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和 应急照明分配电源 装置实现。
(十一)消防控制室对非消防电源的控制和显示应满足的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疏散照明 和 备用照明 电源转换时间 应在 5秒 之内完成。
2 应急疏散照明的照度
①. 疏散走道 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 lx。
②. 人员密集场所 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 lx。
③. 楼梯内 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 lx。
④. 地下人防工程 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火灾疏散照明,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 5.0 lx。
⑤. 消防控制室 、 消防水泵房 、 自备发电机房 、 配电室 、 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的消防应急照明仍 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
7. 消防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 :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物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 分钟。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时间不应小于90分钟。
8. 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时间 :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 30 分钟,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
9. 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场所
①.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②.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③. 观众厅 ,建筑 面积超过400㎡的展览厅 、 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及建筑面积超过200㎡ 的演播厅。
④.建筑 面积超过300㎡的地下 、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10. 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
①.超过 8000㎡的展览建筑 。
②.超过 5000㎡的地上商店 。
③.超过 500㎡的地下 、 半地下商店 。
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⑤. 座位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 、 剧院 , 座位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 会堂 或 礼堂 。
消防安全标志牌的制作材料
1.疏散指示牌应用不燃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它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2.其他用途的标志牌,其制作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使用场所的防火要求。
3.对室内所用的非疏散指示牌,其制作材料的 氧指数 不得 低 于32 。
4. 消防安全标志按使用材料 的不同分为: 电光 型、 蓄光 型 、 逆向反射 型、 荧光 型、 搪瓷 型。
5. 室内及出入口的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①、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设置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离地面不应大于1米。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 标志的间距 不应大于 20 米, 袋形走道 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 10 米。|
②、疏散通道出口处,“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 上边缘距天花 板高不应小于 0.5 米,标志牌 下边缘距地面 的高度不应小于 2 米。
③、 悬挂在室内大厅处 的疏散标志牌的 下边缘距地面 的高度不应小于 2 米。
④、附着在 室内墙面 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 1.3 ~ 1.5 米之间。
⑤、在室内及其出入口处,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地方。消防安全标志中的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和警告标志(三角形)在日常情况下,其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不应小于 5 lx,最低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 0.7 。
6. 室外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室外 附着在建筑物上 的标志牌,其 中心点距地面 的高度不应小于 1.3 米。
②、室外用 标志杆固定的标志牌 的 下边缘距地面 高度应不大于 1.2 米。
③、日常情况下使用的各种标志牌的表面最低平均照度不应小于 5 lx,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 0.7 。夜间或较暗环境下使用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应采用灯光照明以满足其最低平均照度要求,也可采取 自发光材料 制作。设置在 道路边缘 供车辆使用的消防安全标志牌,也可采用 逆向反射材料 制作。
④、对于 地下工程 “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位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 1.0~1.2 米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 10 米。
⑤、给标志提供应急照明的电源,其 连续供电时间 应满足所处环境相应标准的规范要求,但不应小于 20 分钟。
应急广播: 1.应急广播的操作分为 人工*放播** 和 自动*放播** 两种方法
①、人工*放播**指当火灾报警后,控制室人员选定 发生火灾的区域 ,用话筒向选定区域人工*放播**火警信息。
②、自动*放播**指当 某一区域 发生火警触发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按事先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 该区域 的火灾应急广播。
2.*放播**火警信息的方法
①、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可先接通火灾层及相邻的上下两层。
②、首层发生火灾,可先接通首层、2层及地下各层。
③、地下层发生火灾,可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若首层与2层有跳空的共享空间时,也应接通2层。
④、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清,环境噪音大于 60 dB的场所,火灾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噪声 15 dB。音箱间距约12米~12.5米。应急广播系统的扬声器一般分为 壁挂式 和 吸顶式 两种。走道和大厅等 公共场所 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 3瓦 , 客房 设置专用的扬声器功率不小于 1瓦 。
防火门 :防火门应为 平开门 ,开启方向必须为 疏散方向 。防火门应启闭灵活,单扇门应设置闭门器常开的双扇及多扇门必须按顺序关闭。常开的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功能,其关闭的 反馈 信号,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设置防火门前方的地面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距防火门前 0.5米 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 0.1米 处的地面上均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消防供配电系统 :消防设备供电一般采用 单电源 或 双电源 的 双回路 供电方式 ,用两个10千伏电源进线和两台变压器构成消防主供电电源。应急发电机组 启动时间不应大于 30 秒 ,二力高层建筑自动启动装置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机房内 储油间总储油量不应超过 8H 的需要量。
电气接地 按作用不同,分为 工作接地 、 保护接地、重复接地 、 接零 、 过电压保护接地 、 防静电接地 、 屏蔽接地 等。 电气接地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 。电流经接地体注入大地后, 15米-20米 以外扩散电阻电流密度已接近零,该处电位已为零电位。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值:≤ 4 欧。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 公共娱乐场所 每 2小时 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2.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 应每 日巡查一次 , 其他单位 每 周至少巡查一次 。
单位开展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6.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7.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配电盘的防火巡查
①、配电盘的金属构架,铁牌面及盘面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接地良好。
②、配电盘是否保持清洁、附近是否堆放可燃物。
③、配电盘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④、配电盘有无烧焦、烧糊等异味。
开关插座的防火巡查
①、有无私搭乱接电源线和私自加装插座接线板的现象。
②、固定在木质等可燃性材料上的开关和插座,是否采取了用石棉垫灯防火隔热的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头与墙壁固定插座的结合是否紧密,周围是否堆放有易燃、可燃物品。
③、移动式插座是否采用的合格产品。严禁放置在可燃物上,严禁串接使用。避免多个大功率电器共用一个插座,导致超载使用引发火灾。
④、在 潮湿、多尘、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是否选用了具有相应 防护功能 的插座。
照明装置的防火巡查要点
①、室外照明是否选用防水型灯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选用防爆型灯具,并符合现场防爆要求。
②、超过60瓦的白织灯,路灯,荧光高压汞灯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可燃物品库房是否有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具。白织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是否大于50CM,卤钨灯距可燃物是否大于 50 CM。
③、灯泡的正下方是否堆放可燃物品,是否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④、嵌入式木质顶棚的射灯周围有没有因长时间烘烤出现烤糊、炭化的痕迹。
电焊场所的防火巡查 (电弧温度可达3000~6000℃)
①、电焊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②、电焊施工现场是否配置灭火器以及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专人监护,操作现场是否清理无关人员,是否采取防止电焊电弧或熔融物滴落点燃可燃物的分隔措施。
③、电焊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事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④、电焊施工现场是否有吸烟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