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交警支队三大队查处一起典型违法案例
违法驾驶人连续被开出了三个计满12分罚单
蜀黍此刻是惊呆了,敢问您是怎么做到的~~
案例现场
2019年6月27日11时许,当事人张某某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行驶至国道307线吴城镇下王营庄路段时,被直属三大队吴城治超中队巡逻民警拦下检查,驾驶员张某某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网查询,张某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违法未处理”状态,民警询问当事人情况,并出示公安网查询结果,在证据面前,张某某承认自己驾驶证2018年因记满12分被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

依据有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蜀黍又有话说了
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提醒车主,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千万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不要存在侥幸的心里认为这样不会被交警查到,一旦被交警查到,处罚情形非常严重,如果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图文来源:三大队王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