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现犯法怎么处理 (非法套现超过500元怎么处罚)

套现被抓要关多久,非法套现犯法怎么处理

北京商报今日报道了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袁明通过借款、质押股权等方式卖出因未解锁而本不可以卖出的股票,然后套现8.7亿元走人,并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本栏认为,应该在制度上防范这种非法套现行为,以防大股东侵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袁明的做法让本栏想起了一个古代的故事。过去有些官宦子弟家境殷实,自己为家庭的独生子或者嫡长子,按照古代嫡长子接班的普遍法则,他们将会在未来成为一家之主。但是他们的父亲、现任家长往往希望他们能够成才,成为辅佐君王的名臣,故对他们要求严格,限制其花销。但是有些官宦子弟自己本身不争气,喜欢乱花钱,又没办法得到更多的零花钱。于是有些钱庄就开展了一项特殊的*款贷**业务,给这些官宦子弟提供*款贷**。

官宦子弟可以从钱庄借出一定金额的钱,但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需要归还,按照约定,当官宦子弟成为一家之主的时候,才需要还这笔钱。当然,这样的*款贷**利率是非常高的,但这些孩子们却能够在不惊动家长的前提下,获得大量可以支配的现金,这就是一种违规套现行为。

袁明其实也是在违规套现。根据规定,他持有的股票是不可以立即卖出的,他又需要钱还债,姑且不说他是不是真的拿钱去还债了,但他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持有的同洲电子股票变现。不能卖出就想办法违规卖出,假如监管层置之不理,他可能真的能够成功。

本栏在想,如果袁明可以按照这个路径成功卖出处于限售期内的股票,那么其他实际控制人们会不会效仿?未来资本市场的限售制度是不是就是一纸空文?当然,现在挑战监管层既有制度的绝不只是袁明一人,新三板公司哥仑步董事长、宝能掌门都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监管层的限售制度。

可以这样理解,还在限售期,或者因为举牌而不能出售的股票,可以理解为小产权房,而能够卖出的股票可以理解为大产权房。大产权房可以用来向银行抵押申请*款贷**,小产权房一般银行不认可为合格的抵押物。本栏建议,应规定,处于限售期的股票国家应规定不能成为抵押物,如果资金出借方认可了处于限售期的股票为抵押物,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法律不认可处于限售期的股票转移所有权。资金出借方要么等到股票解除限售,要么自行想办法追偿。

如果能够有这样的规定,就算是实际控制人想违规套现股票走人,也找不到敢出资的人,例如借钱给袁明的小牛龙行知道袁明抵押处于限售期的股票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无权要求股票过户,那么小牛龙行还愿意借钱给袁明吗?因为这就算是私下的股票买卖行为,也是只能付款不能收货的交易,这对于实际控制人将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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