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的
《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将厦门岛内的思明区和湖里区划定为
首批共享单车的 严管区域
用户在严管区内违规停放共享单车
将被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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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
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
开出了我市首张
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罚单

查处共享单车违停
城管部门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今天上午
城管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故宫路
对共享单车的停放进行检查
此时,一位市民正准备将共享单车停放在了一家小吃店门口,并没有按规定停放在电子围栏框线内。

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按《办法》,在确认骑行者身份后,开出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第一张罚单。

这名骑行者现场缴交了罚款

他说,自己赶着上班,先来小吃店吃早餐,贪图方便就将共享单车停在了店门口,这张罚单对他是个教训,下次他不会再心存侥幸了。
随后
城管执法人员在斗西路公交车站
又发现一起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

一名男子为了赶公交,将共享单车直接停放在了公交站牌后,而这里距离正规的电子围栏框线仅有三四米远。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处罚。

骑行者:
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像我这样,要还车的时候记得还到框框里面,这样才不会被罚款。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从今天开始,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对共享单车骑行人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收到处罚决定书,可以使用微信自带的“厦门非税”功能,缴纳罚款。如果没有及时缴款,超过15天后,每天还将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来源: 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