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了变更姓名,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变更更正出生年月
办
理
需
知
公民出生日期不得随意更改,应严格以甘肃省公安厅提出的“公安民警录入错误,有证据证明户口主项登记错误的或存在逻辑错误的”为受理条件,确系户口登记工作差错,查有实据,并有原始户籍资料,经调查核实审批后,方可变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 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3、凡非登记差错,为服兵役、入学、退休等要求更改年龄的,一律不予受理。
4、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一律不准变更年龄。
5、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二、 申 报 材 料
1
申请人或监护人要求更正的书面申请。
2
《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分娩时的住院病历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的情况说明。
3
户口相关原始资料(包括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编码簿等)。
4
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5
申请人系在校学生的,应提供该学生的学籍卡,班级花名册或入学登记表等材料。
6
申请人是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按照省公安厅转发*共中**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公治安[2016]160号文件精神,由其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年龄认定的证明,离退休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及相关部门出具出生日期的认定函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7
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材料、综合报告及申请人在辖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8
对有原始户籍证明材料,能直接证明户口主项错误的,只需本人的申请和原始材料即可;属于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录入差错的变更,由派出所内勤说明原由,不再要求公民提供相关资料。
9
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审批流程
凡公民申请更正变更出生日期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为登记错误的,按要求上报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