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句玩笑话,说男人的三大喜事就是“升官、发财、死老婆”,虽说是玩笑话,但“男人有钱就变坏,换老婆,抛妻弃子”这样的例子还是时常看到的。其实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女人身上,来自湖南的阿芳,就无缘无故抛下丈夫和5岁的儿子,人间蒸发了三个月......
这不,丈夫阿华寻妻心切,找到《律战行动》,开启了“羊城寻妻”大行动!
妻子卷款“跑路” 痴情丈夫穷追不舍
阿华今年30岁,和28岁的妻子阿芳育有一个5岁的儿子。两人在东莞打工,婚后生活一直和睦相处。但去年的某一天,阿芳在接完孩子放学回家后,却突然拿走家里的5万存款、银行卡以及金银首饰人间蒸发了,这一走,足足三个月了无音讯。

△阿芳与儿子的合照
孩子还这么小,作为母亲的阿芳为什么会狠心抛下儿子呢?两人的婚姻该何去何从,孩子的抚养又该怎么打算......一连串的疑问压得阿华喘不过气,《律战行动》栏目组马上请出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芳律师,希望南律师介入,帮助阿华走出困境。

四处打听之下,阿华得知阿芳在广州北京路的一家公司上班了,便带着南律师和儿子赶到这家公司。但公司前台却答复:阿芳已经离职了!
南律师一方面要求公司职员出示阿芳的离职证明,以辨真假。另一方面恳求公司职员帮忙联系阿芳,即使见不到人,也希望可以电话沟通。但公司职员见到阿华的到来,三缄其口,声称已经和阿芳没有联系,微信都删了。
出逃妻子的秘密:难道家外有家?
见公司职员无法联系上阿芳,南律师建议阿华可以联系阿芳的家人,或者会有线索。但当阿华打电话给岳母,却得知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阿芳要离婚!?

阿华一时反应不过来,结婚五年来,一直是自己在打工攒钱养家,阿芳婚后没有出来工作过,每天的生活就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空余的时间就和朋友去唱k玩耍,也因此常常深夜归家。阿华一句指责都没有,但长年累月,阿华通过别人的嘴巴,得知了妻子的秘密。

深夜归家、卷款消失、抛夫弃子、拒绝联系,阿华认为自己的怀疑合情合理。南律师提出,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并不能妄下定论。而事出必有因,难道阿芳真的是无缘无故就离去?南律师尝试询问阿华背后真正的缘由。
南律师:你有没有无端去猜忌她在外面有别的感情?是不是你无端的猜忌让她受不了,所以离家出走了?
阿华:猜忌肯定是有的。
南律师:有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阿华:她天天不上班,我怎么限制她自由。
一番询问后,南律师也想不通阿芳为什么会突然离去,她建议再去阿芳工作过的公司,了解多些情况。
妻子哭诉:是你爱的太“疯狂”,我只能逃跑!
经过南律师多番劝说,公司职员帮阿华联系上了阿芳,但阿芳表示只愿意和南律师单独沟通。
电话中,阿芳回应,自己的离去都是因为丈夫阿华,因为阿华不止一次对她使用*力暴**,她不堪其暴,只能选择逃跑!




公司职员也告诉南律师,曾经见过阿芳眼睛淤青地来上班,身边的同事或多或少也知道阿芳遭遇家暴的事情。阿华则说,两人都是急性子,脾气暴躁起来,阿芳也会对他动手,他也很无辜。
律师有话说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绑捆**、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家庭*力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妇女还可以要求家庭*力暴**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严重的家庭*力暴**会构成刑法中*力暴**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辱侮**罪等罪。其中,家庭*力暴**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妇女经常以打骂、*绑捆**、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妇女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力暴**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南律师提出,让阿芳出来见面,和阿华当面说清楚,解决婚姻问题,但阿芳说自己早已离开广州,不想再见到阿华。对于两人的婚姻,阿芳明确表示,自己坚持要离婚,不想再生活在阿华的阴影下。
但五岁的儿子怎么办?以后谁来抚养成人,抚养费又怎么分配呢?阿芳告诉南律师,她不会争夺儿子的抚养权,该给的抚养费她一分不会少,只希望能和阿华离婚。向来“劝和不劝分”的南律师提议,让孩子来做两人的牵线人,或许婚姻还有回旋的余地。
大状支招:爱是克制,喜欢是放肆
电话中阿芳反复强调要和阿华解除婚姻关系,但阿华偷偷告诉南律师,他并不想离婚,希望南律师可以帮他再争取。为此,南律师通过电话联系上阿芳妈妈,希望阿芳妈妈能劝说阿芳,毕竟孩子还小,怕家庭不完整会对小孩的成长有影响。
虽然没能和阿芳见面,但穿越千里的电话调解,令南律师清楚两人的纠结点,就在于“家庭*力暴**”。对于家暴,南律师也持坚决反对态度,认为家暴只有0次和N次的区别。既然阿芳去意已决,南律师唯有多做阿华的思想工作。

南律师金句:
1、“她爱你,不是爱你的拳头,你的拳头是用来保护她的。”
2、“好聚好散,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双方的伤害。”
3、“孩子会模仿父母,你怎么对你妻子,你的孩子以后也会怎么对他的妻子。”

经过南律师的一番开导,阿华也袒露心声,年轻气盛总容易将脾气耍在最亲近的人身上,在工作上遇到的压力无从宣泄,偶尔也会在家中爆发。这次南律师的调解,让阿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阿华的懊悔能否挽回这段婚姻呢?还得看他接下来的表现!

根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24.7%的中国女性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家庭*力暴**,每年约10万个家庭因家暴而解体。2016年3月,《反家庭*力暴**法》正式实施,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但仍有不少被家暴的成员选择沉默容忍... ...
全国妇联调查显示,24.7%的中国女性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家庭*力暴**,每年约有十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在这些惊人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等待救助的不幸个体。家暴为什么会产生呢?如何运用法律的*器武**来保护自己?我们来听听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小非律师的看法。


为什么男人更容易实施家暴?
我们去年做了一个统计发现,96%的家暴案件都是男性对女性实施的。
原因主要有几种:
1、我们说社会性别是非常重要的,男孩子要是挨了打,家长会说打回去啊,怎么不还手呢?但是对于女孩子,我们会要求她从小温柔可爱,长大以后要相夫教子照顾家庭。那么社会性别对他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
2、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习德,我们从小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当中,这对我们以后成长有很大影响。你如果从小是从一个家庭*力暴**的环境下长大的,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阻断的话,将来你也可能用*力暴**的方式去解决你在婚姻生活中碰到的问题。
七成女人被家暴后不愿离婚的原因

在遭受家暴当中,只有大概三成的女性会选择离开。有70%的女性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迫地留在这段令她们痛苦的婚姻当中。
原因大致有:
1、很多女性告诉我们是因为孩子。我舍不得孩子,我可以自己走,但没办法带着孩子走。或者是经济上无法支持,可能这个家庭主要是依赖先生的。
2、长期受暴的女性,经过观察,她们的人格 自尊感 尊严感是严重降低的。她们在社会当中可能很难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七成的人选择留下,她们一直在非常痛苦的挣扎。如果说真真正正地踏出这一步,你让她再回来,我觉得应该是不会了。
遭遇家暴后应该怎么办?
1、可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求助,向身边能够第一时间联络到的人求助。还有一个更有效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求助。
2、《反家暴法》是在2016年出台的,赋予了家暴受害人一个非常有利的*器武**来保护自己,那就是告诫令。公安机关在查实有家暴情况发生之后,可以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令。
3、如果我们认为家*行暴**为有必要向法院求助的话,我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施暴人实施家暴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如果说我们在获取了告诫令之后,当事人还要去违反的话,公安机关还可以向当事人实施拘留 罚款甚至更严厉的措施,也就是行政处罚的手段。如果说家*行暴**为是比较严重的情况,我们还可以追究相关的形式责任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