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女士购买的房子
睢阳区的孙女士7月30日求助称,“我在奥林匹克花园10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今年夏天交房后才发现室内的屋顶上,居然有非常碍事的金属管子。物业称“这是消防管道,不能拆除”。
家住睢阳区的孙女士,因为看到新买的房子内存在影响装修和居住的管道而向《晚报帮办》求助。她说,她在奥林匹克花园10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后,在今年夏天交房的时候才发现室内的屋顶上,居然有非常碍事的金属管子。物业称“这是消防管道,不能拆除”。
“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10号楼,是一座21层的高层楼房,而我买的是12层的小户型。”孙女士说,该栋楼南侧的是大户型,而北侧的是小户型,在交房后发现,该栋楼的小户型内房顶下面均有金属的水管,而物业则说这是消防管道,并且不能拆除。“买房子的时候看样板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管道,咋到了交房之后就有了呢。”
在孙女士位于奥林匹克花园小区10号楼的新房中,记者看到还未装修的客厅天花板上有消防用的喷淋装置和金属水管。由于该装置所占室内空间比较大,孙女士说物业方面还不让拆除,致使新房不能正常装修。
7月30日,记者就此与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称,在该小区9号、10号楼高层住宅的室内安装有消防用的喷淋装置。这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安装的,不能拆除,装修时也不能将其封在里面,否则就是违法的。对于如何解决业主反映的管道影响装修和生活问题,该物业工作人员称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查阅有关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的应急设备部分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此外,该规定中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记者在该规定中,并没有找到有关住宅内必须安装喷水系统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