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之舟
家校共育讲师团
开讲了
水韵校园,碧波之上,一叶“爱之舟”缓缓而来——
“爱之舟”
掬一捧暖阳
采一缕煦风
将我的真心
你的爱心
装进爱之舟
携手共向希望那方
携满满祝愿
载悠悠和敬
用你的智慧
我的担当
助力爱之舟
一路高歌扬帆远航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金秋时节,硕果累累。今日,我们共同携手;今日,我们并肩同行。今日,“爱之舟”家校共育讲师团隆重开讲了!让我们一起搭乘“爱之舟”,共话家校共育,共享智慧妙方,和孩子一起,在爱的海洋里尽情徜徉!

《家庭监护中的监督与保护》
五年级3班谷秋实家长
共育同行,我们一起行!大家好!这里是水韵实小“爱之舟”直播间,我是今天的主播五年级3班谷秋实的家长——刘霄婕,爱之舟第一季,由我与您分享《家庭监护中的被害预防》。
我是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近年来,随着媒体的曝光,此类案件也频频出现在我们大众的视野中,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灾难和一段灰暗的人生。我们家长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孩子平安,而从法治的角度,平安不仅是不犯罪,平安更是不受害的意思。那么,今天的家长课堂,我将跟各位家长分享一下家庭教育中的被害预防。
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每每曝出,就刺痛着公众的神经,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是什么呢,让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案例1. 2019年7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的一则警情通报吸引了大众的目光。2019年6月2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周某向其朋友谎称带其女儿去上海迪斯尼玩,便将9岁和12岁的两个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天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对9岁女童实施猥亵,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2020年6月17日,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2. 2020年8月29日傍晚6时左右,5岁的女童妍妍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的家门口失踪,家人寻找一夜未果。次日,邻居刘某某将孩子送回,此时孩子身上有多处伤,裤子上有血迹。哈尔滨市公安医院伤情诊断书显示,女童处女膜新近裂伤,身体多处挫伤。8月30日,女童因多处脏器受损,被送往哈尔滨市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2020年9月3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这是真实的案例,而却非生活中的个例。有数据表明,儿童被性侵已成为全球不容忽视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调查表明,全世界18岁之前的未成年人有被性侵经历的女童大约占到20%,男童占5%-10%。国内有学者针对四省市3261所高中生的抽样调查发现,13.6%的受访者曾于16岁前有被性侵犯的经历。以华龙区为例,2016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件中在校学生受侵害的占66.7% ,14岁以下的*女幼**受侵害的占41.7%。同时还有专家还指出,性侵案件因其特殊性,隐案率是1:7,就是每一个浮出表面的案件背后,还有7个案件没有被曝光。这组数据让人触目惊心,让人深刻的感受到孩子的性教育的必要性。
我们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的课程中对中小学生设置了防性侵的教育课程,我们也和“女童保护”公益组织联合在学校内进行授课,教给孩子们学会如何识别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怎么办,而我们学校的董丽梅老师就是具有授课资质的志愿老师。而另一方面,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中也负有主要责任,有的家长认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有的家长则不知道怎么给孩子谈论这样的问题,担心过早给孩子讲性侵害的话题会造成心理阴影。下面我想给各位家长讲一讲当前 家长的四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让孩子远离性有关的内容就是在保护她
许多家长谈性色变,在传统观念上认为,我们家长不愿和孩子谈论这样的问题,但大家知道吗?在我们办理的过的案例中,大多孩子对于即将到来的性侵害不会拒绝,对于正在发生的性侵害不能分辨,对于发生后的侵害不知自救。甚至有些没有接受过正确性知识教育的孩子,在遭受性侵后不知如何向亲人表达,只会简单地说肚子疼、屁股疼,这种未被教育的无知让侵害一次次地上演和加剧。这其中很大原因是父母不会和孩子谈这个话题,所以当他们遭遇性侵犯时,往往不敢说、不会说。我们家长再悉心的呵护都不如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毕竟孩子的自我保护是他们一生都要面临的问题。
其实,性安全教育应从幼儿时做起。不要担心他们听不懂,可以给孩子讲述身体器官的正确部位名称,他们能明白并记住的东西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根据每个孩子的认知,父母在适宜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给孩子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而通常这个年龄是9岁左右。父母可以利用新闻热点话题,和生活中的小契机,来给孩子讨论什么是性侵害,什么情况下会遭受性侵害,生活中应当如何保护自己远离侵害。而青春期的孩子父母更加要注意孩子性知识的普及,青春期孩子的身体发育让他们对性知识更加好奇,如果父母不给他们正确的引导,那么他们会通过网络、同学、朋友等其他途径去解答心中的疑惑,甚至在不良内容的引导下作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误区二.性侵害案件的加害人主要都是陌生人。
事实上,会性侵害孩子的人,大多不是陌生人,通常正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依赖的人,比如亲人、邻居、父母的朋友、超市老板、保安、午托部老师等,而这些人群我们在实际办案中都出现过。据统计,近70%的儿童性侵害事件正是这些人所为。刚刚我们提到的两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都是如此,一个是被害人的母亲将孩子托付给自己的朋友,导致了悲剧发生,一个是被害人的邻居趁到其家中讨酒喝的时候伺机作案将孩子带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对加害人来说,身边熟悉的未成年人更容易下手,侵害后因为被恐吓、诱骗,被发现的概率较低。
讲到这里家长朋友们不要觉得这个世界很可怕,要相信我们生活中这种只是个别现象,拿出来说是因为这种个别现象如果发生了后果却是严重,所以我们要多教孩子一点防范的知识,同时我们家长也要有防范的意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就不要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看管。
误区三.我家是男孩就高枕无忧了。
是不是我家是男孩就高枕无忧了呢?当然不是。事实上,男孩和女孩都可能受到伤害。我们实际办理的案件中也有男童被性侵害的案例发生。我国《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辱侮**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男孩被性侵害,法律会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另一方面,还要提醒各位家长,要对男孩子加强教育引导,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明知对方为不满14周岁的*女幼**,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因为14岁以下的女孩无法较好地理解*行为性**的含义、后果及危害,所以法律没有赋予未满14周岁的女孩和男朋友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承诺权,这体现了法律对女孩的特殊保护。因此,未满14周岁的女孩和男朋友自愿发生*行为性**,男孩也可能会构成犯罪。而这种情况在我们办案中比较常见。所以,我们要给孩子传达一个信念,我们的身体非常宝贵,法律都支持我们,保护我们,我们自己更好好好爱护她、保护她。同时教育男孩子不能伤害他人也非常重要。
误区四.性侵害只是面对面的身体伤害。
性侵害有多种形式,除了行为上的,还有两种,一种是语言上的性侵害,比如有人当面或在手机上、QQ上发送不健康的话。另一种是视觉上的性侵害,比如让他人一起观看或发送色情视频、照片等。同时,提醒各位家长,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孩子们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因上网聊天、观看色情视频引发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性侵害犯罪激增,2020年前三季度,我院受理的因网络交友、聊天引发的强奸案件增幅为300%,这些未成年人通过游戏、QQ聊天认识了网友,见面后遭受侵害,受害人既有小学生也有初中生,家长朋友一定要多提醒孩子,不能浏览网络上的不健康内容,不能擅自和陌生人交友、聊天、见面。
那么我们作为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做些什么呢,首先是“异常行为不放过,及时注意观察孩子的变化”。
一是生理方面:(1)伤痕:孩子身上有一些解释不通的伤痕。(2)分泌物有异常、有异味,妈妈在洗澡时要不露声色地检查孩子*体下**、内衣裤。(3)反常的身体不适:孩子是否突然出现没来由的生理不适,如肚子痛、厌食或暴饮暴食、睡眠失调,包括失眠、突然大喊大叫等。我们实际办案中发现,有细心的妈妈在洗澡时检查孩子*体下**有红肿和分泌物,询问后发现孩子遭受性侵害而及时报案的,还有孩子怀孕5个月母亲全然不知的,这都要求我们家长在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孩子的异常。
二是精神状态方面:性格发生转变,突然变得不爱说话、沮丧、爱哭,甚至想自杀,不愿和别人交流或爱发脾气、暴躁等。
三是财产方面:突然多了许多东西,好像零花钱增多,但不是家人给的。
四是成绩方面:成绩突然下降,忽然不喜欢上学,甚至避免上学装病或逃学。
五是社交方面:突然有恐惧感,不愿意出去,或待在角落里。
总之,无论多忙,都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跟孩子核对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者通过外围工作去了解情况。
如果我们已经做的很好了,孩子还是遭受了性侵害怎么办?我们要及时地帮助孩子走出创伤。
我们是孩子的避风港,是孩子的坚强后盾,只有我们表现的坚强、强大,孩子才能感受到支持,走出阴影。不要给孩子二次伤害,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现出焦虑、自责、互相埋怨,要坚定地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不要害怕,不要自责,爸爸妈妈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好的。
同时我们要搜集证据并尽快报警,不做沉默的羔羊。不能清洗孩子的衣裤,不要让孩子洗澡,马上报警,不能和犯罪分子求和让事情不了了之,这样会导致*力暴**侵害的继续和孩子情感上的伤害。及时就医、检查、治疗,可以寻求帮助,包括检察院、妇联等,但要注意保护隐私。
讲到这里,本次家长课堂就告一段落了。其实每个人不是因为有了孩子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当好家长,监护的知识和技能必须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够逐渐掌握。希望家长在这堂课都能够有所收获,也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平安、健康的成长!
家校共育,智慧同享!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感谢您的聆听,期待您的共鸣,下期再会!

来源:濮阳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