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证办理工作的公告
2024-03-06
关于居住证办理工作的公告
各位用户:
为保证顺利办理居住证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居住证申领分普通申领和快速核发两种情况。
(一)普通申领
公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我省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二)网上快速核发
凡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处、连续就读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1)缴纳社保满半年。申请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
(2)在校在籍就读证明满半年。申请人在我市全日制中小学学校注册学籍并就读满半年;
(3)合法住所满半年。申请人在我市购房满半年的,包括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和签订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满半年;经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
(4)经商满半年。在我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
(5)高层次人才。经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6)与我市户籍人口结婚的。夫妻双方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口的,另一方户籍不在我市。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之一的,不受公安机关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
网上快速核发居住证因损坏、丢失的,两年内只能申领一次,两年内需要申领的,需要重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二、申领方式
申报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报。一是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二是可以通过“郑好办”进行自助申报;三是快速核发全部线上受理,通过“郑好办”实名认证后,点击“居住证快速核发”按钮,选择相应满足条件,然后按照提示操作。
三、申领材料
1、普通申领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员:需提交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员:需房东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房屋备案证明。
(2)居住在学校内部的就读人员:需提交申报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3)居住在亲属房屋的流动人员:需提交房东身份证、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报人身份证、能证明与房东亲属关系的证件。证件无法证明的亲属关系,采取当事人承诺的形式,由房东书面申请,填写《申报暂住登记担保承诺书》,自愿纳入征信记录,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流动人员:需提交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流动人员:需提交申报人身份证,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快速核发申领
公民不需要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提出申请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四、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在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人申请签注。签注方式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1、普通签注
(1)居住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预约签注或者持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签注。
(2)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申请人需要重新进行暂住登记,再通过线上预约签注或者持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到变更后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签注。
(3)居住证过期半年以上的,按照《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需要重新申报暂住登记。重新登记满半年后,申请人通过线上预约签注或者持原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签注。居住证过期未满半年的,申请人通过线上预约签注或者持原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签注。
2、快速核发签注
居住证到期的,申请人通过线上申请签注,选择零材料签注通道。
特此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如何办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