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钱时提出房产抵押,
那么怎样抵押,
才能确保朋友借款不还时,
你能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小王和小李是好朋友
2023年5月小王向小李借款80000元
并出具借条一份
载明了借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时间
同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抵押合同
约定小王自愿将其所有的
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
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
小李通过银行转账向小王转款800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借款到期后
小王并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小李多次催要未果
遂起诉至源汇区法院
要求小王返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
并确认其对小王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自*款贷**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本案中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
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因被告小王未能及时还款酿成本案纠纷
应当承担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
及利息的民事责任
被告小王以其住房提供担保
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
原告小李已是该套房屋的合法他项权利人
在被告小王未向原告小李还清本息时
原告小李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最终判决
被告小王偿还原告小李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
原告小李对被告小王所有的
该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官说法

物权的担保要发生法律效力,除了有约定,还需要符合程序。若想保证房产抵押合法有效,正确的做法是签订抵押合同后,再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仅有合同约定,没有后续的登记程序,那么一旦日后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优先受偿权将无法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