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了很多钱妻子怎么办 (丈夫在外欠很多债)

关于夫妻的债务问题一直是诉讼的重灾区,今天我们就借由两个案例来分析。在佛山‬的两起债务纠纷案件中, 同样是丈夫欠债 ,佛山中院却 做出了不一样的判决 ,到底什么情况下, 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又给家庭带来哪些警示作用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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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相似案例,两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个案例:张‬先生和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2012年和王先生发生商品买卖交易,收下*款贷**本金1080万元,因为张‬先生一直没有履行买卖协议,王先生于2017年将张‬先生夫妇告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肖‬女士不服,提起上诉,表示丈夫做生意的收入仅用于丈夫个人的开销, 维持家庭开支靠的是肖‬女士自己在外打工赚取的工资收入 ,在王先生起诉前,肖‬女士 对丈夫的生意往来毫不知情

经审理查明,案涉 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且王先生 未能证明该债务系由张‬先生、肖‬女士的共同生产经营行为所产生。因此肖‬女士不需要承担这项债务

第二个案例:赵先生经营的小厂拖欠包装公司30万*款贷**,且拒不付清,被包装公司告上法院,赵先生的 妻子董女士,也需要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董女士不服一审,提起上诉, 陈述自己是家庭主妇,从没有参与公司经营 ,不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法院审理查明,赵先生、董女士二人家庭收入来源为赵先生经营的小厂,且董女士为家庭主妇,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认为赵先生 经营收益用于其与董女士的家庭生活 。二审驳回董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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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件的区别是?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

两个案件的关键区别在于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界定 上。

因为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家庭成员财产状况和消费模式不同,导致 难以确定统一的家庭日常生活具体标准 ,所以在不同的案例中, 法院的判定结果也会出现差异

一旦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获得的夫妻共同房产、财产等,都会用于清偿债务 ,一些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首付的房产、赠与的现金,也可能会因为婚后共同还贷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列入强制执行中。

因此,为了规避这类不确定性,企业主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为企业和家庭之间筑好资产防火墙 。避免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负债,而累及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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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家企资产隔离?

首先要明确一点, 企业和家庭的资产隔离规划需要符合法律法规 ,不能等到债务缠身时才去做规划,这样做好的规划依然会被强制执行。

其次,要注意资产隔离工具的选择,不同家庭所需要的工具也不同。

对于 小微企业主 ,在企业经营良好时,拿出一部分个人所得投入 增额终身寿险 ,可以很好地隔离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各地法律法规不同,以实际判决为准)。

用增额终身寿险为自己和家人留下这一部分资金,可以在孩子教育、父母养老、甚至自己养老时使用, 保证家庭必要开支不受企业经营波动而影响

对于 中型企业主 而言,如果想要更安心,可以选择 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在保险端,通过对保险架构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隔离保护功能,在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后,保险金的名义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隔离保护功能再次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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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家族企业 而言,如果涉及的 资产种类较多、家庭需求层次更高 ,建议选择 家族信托 来做好资产隔离。能够装入家族信托的财富种类众多,财富管理也可以满足个人定制化的需求。不过家族信托的起投金额一般需要千万起步,门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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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没有人能够预见未来,但我们可以合理利用金融工具来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疫情反复、市场变动加剧的情况下,更需要提前为家庭留下“青山”,避免将来风险真的来临时“没柴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