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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伊百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一家从事健康产业的社交电商公司(以下简称“伊百分”)向媒体透露,其商业模式涉嫌传销。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该公司100%控股母公司“深圳市益百分实业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以“非法传销”为主要违法事实处罚。除了商业模式被质疑、涉嫌传销外,“一百份”旗下的不少产品还存在广告语夸张等问题,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

“入场费”和多级折扣奖金制度涉嫌传销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壹百分”公司经营模式涉嫌传销。“一百分”相关产品市场运营模式。
中国网财经记者随后就此事进行了跟踪采访。记者在采访中获得的“一百分”公司经营模式信息显示,“一百分”经销商(代理商)分为两个级别——“市级经销商”、“省级经销商”、“总经销商”三级经销商中,市级经销商的“进货价”最高,总经销商的“进货价”最低。以伊百分的“伊生君”产品为例,市级经销商每盒需要108元一胜君的,省级经销商“拿货”88元一盒,总经销商“拿货”仅75元一盒。

据某“壹百分”代理商介绍,成为“市级经销商”需要16200元“带货”,而成为“总经销商”或“省级经销商”则需要先成为“市级经销商”将在此后逐步推广。
据了解,成为“壹百分”的“总经销商”后,除了正常的销售差价收入和销售达标后的“折扣奖金奖励”外,公司还将提供额外的“渠道收入”——开发商(上线)从被开发者(下线)的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
据介绍,“管道收入”也被称为“同级奖金”、“被动收入”。在奖金分配方面,根据被开发者(下线)“获得”的不同产品,采用“666”和“533”。两种方式(“益生君”采用“666”模式,其他产品采用“533”模式)。
例如,A是总经销商,B发展,B发展C,C发展D。B、C、D都成长为总经销商。此时,A、B、C、D从“经销商层面”来看是“平行层面”,但从“发展-发展关系”看,却是纵向链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丁每次“带货”一箱“益生君”,甲、乙、丙三队各能获得6元收入,称为“666”模式;除“君”以外的产品,C可获得5元,A、B各可获得3元,称为“533”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销具有三个显着特点:
入会费:是否需要订阅商品或缴纳费用才能获得加入资格或培养其他人加入;拉人头:关于开发别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开发的人数根据直接或间接开发的人数支付报酬;报酬方式:是否根据直接或间接开发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如果您符合以上特征,则可能涉嫌传销。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主任助理赵全龙曾专门撰文指出,在查处具体(涉嫌传销)案件中,只要有“人员链条”的证据和收取入场费的行为证据,就认定为传销。
据“伊百分”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从事健康产业的社交电商公司,“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一百分”目前拥有五类消费产品品牌,包括益生菌补充剂品牌“一生君”、艾灸器品牌“天天爱”、花酒品牌“小花花”、艾灸温贴“温灸”以及减肥产品。产品“101轻量日记”。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一百分”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一百分实业有限公司。等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一百分”公司和“一百分实业”,但无人接听。
无保健品批号的减肥产品涉嫌虚假宣传违规《广告法》
除了涉嫌传销之外,记者还发现,“一百分”旗下不少产品的宣传语还存在虚假、过度宣传等问题。
记者在“一百分”官网公众号发现,减肥产品“101轻量日记”的宣传语显示“一百分”的益生菌产品具有减脂功效,并强调“安全”和“效率”。特征。

“一百分”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101减肥日记”是一款减肥产品。减脂套餐包含101种益生菌和101种代餐粉。与大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营养产品。是以101益生菌378+507、白芸豆、荷叶提取物为主的完整营养保健食品。
“一百份”的代理商告诉记者,101轻量日记的减肥原理是“专利亲脂性益生菌,阻断脂肪吸收。据“伊百分”代理商发来的信息,“101轻体日记白芸豆益生菌粉”首创专利技术,亲脂性益生菌快速溶解油脂,阻滞吸收。亲脂性益生菌由378种益生菌(韩国泡菜中的益生菌)和507种益生菌(橙皮益生菌)组成,其中378种益生菌经过细胞实验证明具有减脂作用,507种益生菌经过试管测试。胆固醇去除率高达87%。”
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了益生菌领域研究员、乳品生物技术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和平。张和平对记者说:“我从事益生菌研究20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378益生菌和507益生菌。”另外,如果益生菌有一定的效果,就需要临床试验报告,通过临床试验来验证是否可以。”
张和平表示,在宣传益生菌功效时,需要附上相应的文件,比如在一些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才能找到原文。
随后,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的“专利之星检索系统”上检索了“益百份”主张的101益生菌378台湾专利号(I645854),结果出现在“中国专利检索”项“世界专利检索”要素中出现“检索结果为零”和“请求错误”。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具有保健功效的保健食品必须给予相应的蓝帽批号。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明功效、安全的主张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等比较。
但“一百分”上述减肥产品的包装上显示为“餐前固体饮料”,且没有蓝帽批号。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何继国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食品宣传的减肥效果时表示:“只要是普通食品,就无法宣传任何效果。如果你说它有减肥作用,你应该申请保健品、药品,通过审批来证明这些作用。”

“益生君”含有儿童不宜成分,“小花花”违规提倡饮用
“益百分”代理商发布的“益百分产品介绍”图片显示,产品“益生君”是“适合0岁以上人群的益生菌推荐品牌”等。益百份官网上列出的“益生菌”成分包括长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等。
记者询问数据发现,目前经国家卫生部门认证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株只有7种,分别是嗜酸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鼠李糖乳杆菌、罗伊发酵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和短双歧杆菌。。其中,嗜酸乳杆菌仅限于1岁以上儿童食品。资料显示,2016年12月18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价司发布了食品新原料和常用食品目录汇总表。其中,只有5株可以用于食品,分别是嗜酸乳杆菌(菌株号:NCFM)、动物双歧杆菌(菌株号:Bb-12)、乳双歧杆菌(菌株号:Bi-07)、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LGG,HN001),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DSM17938)。
随后,2016年6月8日,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价司发布了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等3株菌株的公告,其中提到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fermentum)、短双歧杆菌BifidobacterbreveBMifidobacteriabreveBMifi。。
也就是说,“益生菌”中的长双歧杆菌、干酪乳杆菌、嗜热链球菌均不包含在《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内,嗜酸乳杆菌仅限于1岁以上儿童食品。

另外,“壹百分”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花酒产品“小花”由广东华研年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其中,小花花花酒的微信文章公众号称,“花酒品玫瑰酿造是一种营养价值高的养生酒,具有消除疲劳、保证睡眠的功能。每天喝桂花酿造的桂花可以滋补。”补气血、提神醒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鼓励饮酒或者宣扬无节制饮酒的内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酒类具有缓解紧张、焦虑、增强体力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