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到的麻烦似乎越来越大,不仅是客户打不到车、司机无法提现,就是对于13亿元的选择性披露也变得相当模糊,而担心社会群体性事件也是“欲言又止”。那么,13亿元的*款贷**是否易到乐视的联手骗贷?*款贷**银行是否知晓这笔*款贷**的实际用途,而尽到了合规监督职责?……这一系列问题目前还有待更多证据评判。但挪用事件的升级,确实正在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因此,消费者如何避开陷阱成为重中之重。
钱荒困局
人民的名义现实版:易到乐视联手骗贷
乐视控股拿走13亿,而声明中缺钱的*款贷**主体易到仅得到1亿,基本可以判定两个独立公司中,最缺钱的应该是乐视控股,苦于资质问题拿不到货款。

虽然,整个*款贷**行为基本是无太大问题的,但其中有个关键细节我们仍然要注意:为何易到会做*款贷**主体,而非拿到13亿大头的乐视?究其原因,乐视控股不能满足《*款贷**通则》其中对借款人条件有明确规定,于是就拉上同样需要资金的易到进行联合*款贷**,这种行为从银行角度是不合规的。出现这种情况银行肯定要求提前收贷,或者要求*款贷**人增加担保或其它增信措施,因为已经暴露风险了。另外,大额*款贷**的用途被挪用是严重违规,银行也要受到监管当局的处罚,那么这家银行的不作为却更加令人不解。整体来看,*款贷**行为一是曝光了易到、乐视联手骗贷的事实;二是曝光了*款贷**银行不合规行为。在当前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之下,如何社绝这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以及如何有效的引导资金的脱虚向实是监管层需要深思的。
风波升级
解决危机双方需要实际行动

易到北京、上海等地办公场所聚集了大量前来提现的车主。4月18日现场,易到上海分公司聚集100多位易到司机,而上海分公司给司机师傅开的白条仅仅是一张记录司机姓名、账号、提现金额的单子,而无法提现;易到北京总部所在的北京中关村中国技术交易大厦一层电梯旁,从B4停车场再到1层时已经满员,几乎全部是到18层要求办理提现的司机,仍旧被告知无法当场提现。
“挪用事件”的不断发酵,正在让积重难返的易到变成一个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毕竟挪钱那是经济问题,而影响社会稳定则是政治问题,显然优先级是不一样的。司机提现困难,维权司机越来越多,那么就很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现阶段“稳定压倒一切”的背景之下,易到不仅不能促进就业,反而惹下影响社会稳定的麻烦,岂能容你?至于乐视,商业模式相当脆弱,资金缺口是乐视的永恒之痛,国家不缺一个易到,甚至不缺一个乐视,国家容忍不了一双能煽动海啸的蝴蝶翅膀。因此,不论是易到的“失道”,还是乐视的“乐”不思蜀,周航自曝的易到“家丑”,都不应该侵犯易到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双方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变相*储吸**
消费者谨防落入资本陷阱

易到的冲返活动相当于提前把乘客的钱拿到自己手里,这本身就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面对沉淀了这么庞大客户资金的诱惑,如何能保证不被企业挪用呢?被套消费者如何维权?
网金院认为:对于已经被套的消费者来讲,“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本身属于格式条款,大部分消费者的理解会是10个工作日完成退款,但易到客服却将其解释为是退款受理时间,当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易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支付,易到未在约定时间内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此外,对于“3至21日退款还是3至21个工作日退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客服的口头回复已构成承诺,任意更改的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如果存在主观故意,还会涉嫌欺诈。
因此,从更深层次来讲,网约车、共享单车本身值得鼓励发展,但也应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资本陷阱,监管应该及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作为企业应公示资金监管方式,而作为消费者,要做到理性消费,充值额度不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长期不使用时要及时申请退款,一旦发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要依法主动向平台反馈,必要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