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这几年,我们主要做正版IP衍生品开发和销售业务,难免遇到被侵权,基于对维权成本和效果的考量,也就忍了。近期,因为我们圆角伞专利结构被不少厂商侵权,我们在阿里巴巴(中文站和国际站)、淘宝、天猫和京东这几个主要的电商平台上开展了集中维权,与平台就证据、判定这些有多次“交流”,本文做些叙述分享。

先交代下一些背景:

我们(Myfun沐枫)在2016年开发出了直骨圆角伞结构并在当年申请了专利,并选择了“IP赋能”这个策略,相继获得熊本熊、同道大叔、魔鬼猫、《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小鸡彩虹等十多个知名IP和多名优秀设计师的授权合作。

维权一:狡猾的分销商

2016我们取得了熊本熊Kumamon的授权,推出了一款自动开收款,大受欢迎。有一家深圳公司2017年初开始分销,销售很快,陆续进了几次货后突然不进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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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我们同事在深圳盯供应链,发现之前给我们做订单的伞厂接了一笔同款订单(圈子就是这么小!),而下订单的正是我们这家分销商。

我们首先是跟授权方核实有没有授权给这家分销商,授权方说没有,于是我们就开始在淘宝维权,先是购买了这家供应商的这款伞(发现无熊本县规定的吊牌、日本商品码和防伪标),并向平台举证投诉,前后三次,结果都是这样:

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当然,我们比较清楚,这次不能怪电商平台,因为这家分销商很狡猾,要求电商平台懂得这些授权规范确实强人所难,:这家授权商有熊本熊陶瓷类产品的授权书,有之前的进货凭证,平台确实无法判定侵权——但我们知道熊本熊所有的授权产品都必须由熊本县政府一图一审,有一个专门的授权编码,有日文吊牌和和日本商品码,要贴有独立编号的防伪标,而这家分销商的这款伞均没有这些规范元素。

维权二:“弱视”的平台

在侵权行为中,有一种属于比较直观的,就是盗图或者销售未经授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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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们获得玻尿酸鸭的授权开发的这款伞,阿里巴巴上一个并未获得我们授权的商家在售,于是我们就举报,然后提供了我们同款产品链接以及玻尿酸鸭授权书,然后阿里巴巴的处理结果是:

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这家厂商之前还盗用过我们另两幅设计师授权的图案,而且我在深圳时竟然还碰到过一个学生打着其中一幅图案的伞从我身边路过,那种感觉五味掺杂。

还有我们的安全圆角童伞,一家厂商未获取我们的授权直接把整个商品详情页拿过去用,我们在阿里巴巴投诉,处理结果是:

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是的,这么明显,平台处理人竟然“从信息层面暂未能核实到售假信息”。因为我们同事跟这家工厂老板有过接触,就联系对方,然后对方主动删除了链接。

还有最近的一起,先不说专利结构侵权争议,天堂伞在电商详情页中盗用我们的专利结构设计图,我们提交了盗图说明和设计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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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阿里巴巴的处理结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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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处理结果,让我很困惑!!!

维权三:不算数的“下架”

我们在京东平台专利维权,平台对其中一个侵权商品链接给出了较快的判定:已下架。给出判定结果后确实下架了商品。但过几天再去看,这个商品又上架销售了,不知道是商家胆大还是平台表面应付投诉方。如果有争议,双方各自举证,平台再判定也可以,但既然判定了下架,为何又“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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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四:专业而过程透明么?

电商平台毕竟不是知识产权法院,在难度高的专利维权上有判定上的慎重和失误也在所难免,但如果出现基本逻辑,判定描述不清,甚至偏袒大卖家的问题,那多数很难让投诉方认同了。

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我们近期的圆角伞专利维权,大部分获得了平台的支持,下架了侵权链接,但个别的却出了以下情况:

1、有两家阿里巴巴厂商用另一个同是圆角伞结构的专利来证明自己不侵权,恰好我们《专利评价报告》中对比的结构就是这个,我们也取得“创造性”和“新颖性”的正面评价,专利稳定,同时也说明两种结构不同。但这些厂商实际上销售的却是同等我们专利结构的产品!

逻辑是:C厂商实际销售A的专利结构产品(至少是等同),A来投诉,C拿B的专利来举证自己不侵权,然后平台竟然支持了C厂商!!!全然不理C卖的可不是B的专利结构的产品。

于是我们写邮件申诉,得到的回复是:

知识产权维权,电商平台认真了么?

我们做了多次申诉,《专利评价报告》中也对比了两项专利不同,我们也对另一家的专利结构做了实物分析,然后平台无视《专利评价报告》的分析和结论(证明我们专利的稳定性)而判定“影响贵方专利稳定性”,这叫专业?

更有意思的是,阿里知识产权部的小二在接到的申诉后给我来电话,说被投诉方律师说他们的产品有在先专利权支持——我就笑着说:我们的律师说这家厂商侵权了!

近年来,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不断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者惩罚力度愈来愈大,而且电商平台在侵权案中会有连带责任,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核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四审稿”中,加大了对网购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明确规定,如果电商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商家的侵权假冒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电商平台的责任重了,不公平、不专业就要受罚,但这却是原创者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