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发生在哇人国的故事。
夏天来了,住在城市里,井哇先生感叹,这么热的天气,听不到田里的蛙叫声,也是一种遗憾,回想起来,已经好多年没有在家门口听到田蛙叫声了。最近的一次是在下班的路上,骑自行车路过小河边,河里的水因为下雨猛涨了许多,也浑浊了许多,带着水草重生,河蛙声四起。没有农田的河道成了青蛙的家。他们是不是和我一样,也在流浪,唱着流浪歌。。。。
有心的哇哇们看了这些案例,是否可以成为半个专家呢?如果不考虑个别医学专业术语的理解以及地域和标准的差异,还是很容易这些赔偿方案的,就是一个算数的过程。在事故责任明确、证据材料完整的情况下,很多人伤损失还是很容易上手计算的,有的时候,甚至不需要理解。只要是我这个故事里有的案例都可以拿过来直接参考。细细想来,交通事故的伤情还是比较简单的,常见也就那几种,骨折、软组织损伤、脑外伤,根据常见伤情的诊断就可以算出来,除了一些罕见的复杂的伤情,大部分损失还是比较容易计算的。交通事故常见的伤情还是很集中的,占比最高的就是软组织损伤,也就是皮肤檫伤,由刮蹭造成的。其次是一些拉伤,或者说是韧带损伤或者叫筋拉伤;排在第三位的是头外伤,当然这个细分类型就有很多了。
前几天,井哇先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去交通队调解的一个案子,也没有调解成功,伤者被汽车撞伤之后,伤情比较多,井哇先生帮助评估了损失,能达到伤残的就一条——6根肋骨骨折,其他损伤也比较重,经过治疗,康复效果还是不错的,所以没达到伤残程度。但是伤者和她的家属考虑伤的这么重,最后,还是请了律师走了诉讼程序,在哇国法院的主持下先做了鉴定,后又开展了庭前调解,因为没有达成调解意见,最后还是按照判决处理的,伤者又多付出了许多的中间商赚差价的成本。期间付出时间成本也很高,这次从受伤到交通队调解,就用了3月,从交通队调解识别到法院判决,又用去了6个多月的时间,前前后后用了将近10个月。记得那天交通队也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伤者和他们家属接受调解方案,他们拒绝了。他们的苦,或许也是井哇先生理解不了的,毕竟每个人站的角度不一样,井哇看到的只是自己的海。但是,会想到这个结果,还是有一些替他们遗憾。
想到这里,井哇先生又感叹了起来,自己的工作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可以为那些愿意接受调解的人节约了很多成本。还是把自己的案例再分析分析,看看有什么得失,让以后的工作更加的顺手。
【事故时间】:2020年*月日。
【地点】:哇国京都——这一条决定着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哇国京都出险的哇国京都诉讼,按照哇国京都标准判决,这是法定的原则之一。哇国各省的标准不一样。
【伤情诊断】:多发创伤、左胫腓骨开放骨折(手术治疗)、横突骨折(L4左)、左肩胛骨骨折、 多发肋骨骨折(左后肋4-9骨折) 、肺挫伤、头外伤后神经反应、肝损伤、急性胃粘膜病变、多发软组织损伤。
【鉴定情况】
伤残: 肋骨骨折6根以上,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三期:略。
【诉讼请求】
医疗费153501.67元(实际为162740.67元,不含被告大帅锅垫付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100*21)、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14300元、误工费41000元、残疾赔偿金158128.55元(含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22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850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389630.22元,按照50%比例划分责任后要求被告赔偿254815.11元。
【哇国法院分析】
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结合其住院情况,哇国法院对其主张金额予以确认;
关于营养费,结合其受伤情况,并参考《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哇国法院酌定营养期70天,按照每日50元标准计算确认金额3500元;
关于护理费,结合其受伤情况,并参考《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哇国法院酌定护理期70天,对于有票据的部分(10天)以发票金额为准,其他期间护理费按照每日130元标准计算,最终确定金额10100元;
关于误工费,结合其受伤情况,并参考《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哇国法院酌定误工期170天,按照每月4000元标准计算确认金额22666元;
关于残疾赔偿金,结合其提交的租房合同等可以认定其事发前一年以上收入来源于城镇,故对其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哇国法院予以支持,经核算,其主张金额无误,哇国法院予以确认;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主张被扶养人为母亲和儿子,但儿子在定残时已年满十八周岁,故哇国法院确定被扶养人为其母亲一人,考虑其他扶养人在内,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金额为5794.75元,并计入残疾赔偿金项下;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哇国法院依据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酌情支持2500元;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有票据为证,结合伤情,哇国法院予以确认;
关于交通费,应将救护车票据金额计算在内,结合其伤情、就诊次数及就诊距离,哇国法院酌定交通费数额为2400元;
关于鉴定费,有票据为证,哇国法院予以确认,但其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应由被告大帅锅依据分责情况进行赔偿。
【哇国法院判决结果】
医疗费162740.6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营养费3500元、护理费10100元、误工费22666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153492.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850元、交通费2400元、鉴定费2250元,共计363599.42元。
【分析】
这里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国标”标准,是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的,鉴定结果比较客观。这种重点说一下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这个三期是哇国法官根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在庭审过程中酌定,这个没有经过鉴定,酌定的范围还是比较合理的。法官没有把这个事情推给鉴定机构,哇国京都法官凭借着审案常识酌定,因此减少当事人的负担——节约了鉴定费,良心法官。
分析到这里,井蛙回想到之前一笔案件,因为成功调解,井蛙先生为伤者节省了15%律师费,心里欣慰了许多。相信转行之前的那些年,在给蛙人国的大保健保险公司打工的时候,错过的蛙心,或许,这是一种补课吧。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交通事故被汽车撞伤,本就是意外事故,本人始终提倡,合法损失,友好协商,依法索赔,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交通事故后,汽车撞人,常见的索赔方式包括,“私了”或和解、交通队调解、保险公司调解、法院庭前调解、仲裁、法院诉讼判决等。一般建议有组织地调解,即交通队调解或者保险公司调解或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况且为了构建美好和谐社会,一般不建议诉讼。
普通民事调解,不用担心法律效力问题,合理合法的调解,都能得到律保护的。
这里故事都是故事里的故事,仅供大家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声明】本小说讲述的是发生在哇国的交通事故,提及的伤情及其索赔项目属于穷尽列举,不表示每个项目都是必须得到赔偿的,结合个人工作经验,这个不能作为索赔的法律依据,以便减少您“索而不得”的烦恼,最终赔偿项目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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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依法调解,利己利他。
这里列明的伤情伤残等级和三期标准都是有明确的出处的,即:
哇国《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哇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