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合同,大家并不陌生,简言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举个例子,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买卖合同,到商店或超市购买蔬菜、水果、生活用品等,就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属于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回归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一时冲动签下合同,不想履行怎么办。
通常而言,当你不想履行已经签下的合同,就要从法律方面来思考解决办法。第一,已经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第二,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第三,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在这里举个常见的例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由于总价款的数额比较大,我们的钱包基本上很难拿出那多么钱,但是又看中了这个房屋,想占为己有,于是,聪明的房屋销售人员抓住这个“机遇”,允许先交一点定金,把房子“定”下来,回去慢慢筹钱就行。猛然一听,确实感觉不错,掏出一两万块钱交了所谓的“定金”,签下一份别人准备好的、不明一二的合同,等到回去筹钱,沉下心来,仔细一想,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钱筹不来,房子不想要了,已经交的钱可不可以“拿”回来。答案是,基本上要不回来了。

注意,我们来换位思考,分析上面的例子。我们把自己当作销售人员,会愿意把你“心甘情愿”拿出来的钱退给你吗?退给你,岂不是把忙活一场呢?诸如此类的问题,想明白了你就心理平衡了。然后,你再仔细看一下手里已经签下的合同,只要是你不想再继续履行,就无权要回已经支付的钱。除此之外,你要知道的是,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权衡利弊,再作出“明智”的选择吧。
最后,这里附上合同无效、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