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能在街上看见一两个流浪者,那些流浪者大多有些精神问题。而不论是哪个村哪个县,都有一两个精神病患者。每当看见精神病患者小编总会想起一些发生在精神病患者身上的悲惨故事。

小编在某公众号上看到了这么一个新闻:河北省的精神病患者丽丽(化名)因精神疾病住进了河北某精神康复医院。丈夫张强(化名)则外出打工赚取医药费。后来张强无法承担丽丽的医药费不得已让丽丽出了院。
可回家后不久,张强就发现丽丽怀孕了。经检查丽丽已经怀孕50多天,而在那段时间张强正在外地打工,根本就没有和丽丽有过接触,那到底是谁让丽丽怀孕的呢?
丽丽一直都在某精神康复医院住院治疗,于是张强等人来到医院讨要说法。一名男护工郭某则主动承认是他和丽丽发生了性关系,但却声称双方是自愿的。
丽丽作为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郭某的行为当属强奸,应负刑事责任。

而丽丽所接受治疗的某精神康复医院也应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可副院长却称医院已经扣发了郭某的工资并予以辞退,并声称这属于郭某个人的道德问题,医院没有多大责任。
后来张强选择了报警,希望警方能给他们一个说法。
精神病患者作为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法律和公众的保护,却在住院治疗期间,遭受到伤害。而很多精神病患者都无法将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及时表明出来,这就会给精神病患者带来二次伤害。
而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不仅要承受着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和治疗费用,甚至还需要承担着精神病患者带来的其他压力。

而作为弱势群体的精神病患者,虽然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有一定的保护,但是却是远远不够的。
在农村,若有一位家庭成员患有精神疾病,那无疑是灭顶之灾。
前段时间小编还看到过一则“亲生父亲杀害亲生儿子并抛尸”的新闻。
新闻中的父亲因无力再抚养患有精神疾病的31岁儿子,不得已将其杀害。虽有网友愤愤不平地骂道“虎毒不食子”,但更多网友却表示理解。
因为家里有一个精神病患者,真的是太难了。
当父母已两鬓斑白,却还辛苦的照料着早已成年但却患病的孩子,没有希望一眼看不到头的绝望足以打败辛劳的父母亲。
甚至有父母在自己弥留之际,会选择亲自杀死自己的孩子,只因
“我走了,他怎么办?谁来照顾他”
所以我们在谴责某某父亲亲手杀害自己孩子时,也应看到背后的心酸和无奈。

对于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仅仅依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社会和大众的帮助。只有法律力度够大,社会和大众给予的帮助够多,才能让那些弱势群体得到最好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