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Mike外贸说的第 1060 篇原创文章
有读者问,
“外贸业务员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外贸订单十几万尾款没收回来,需要承担责任吗?”
坦白讲,我本人并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此前有一些读者曾经反馈过类似的问题,有些是老板自己补上了窟窿,有些是要求从外贸业务员每个月工资、提成里慢慢扣除,有的则是公司与员工对半摊。
有一个印象特别深刻的例子,是一个外贸新人不懂贸易风险把控,导致20万尾款收不回来,吓得找我求助,最后通过与客户多番协商,尾款少给了5万,公司也没有和她索赔。她告诉我非常感恩公司,但紧接着就玩起了飞单,因为缺乏经验,私单再次出问题,或面临几万块的损失,最后我出了个谈判方案,只损失了5000块。这件事我在微信朋友圈好像说过。
没有经验胡乱操作是硬伤啊,不赚钱是小事儿,赔钱才是最要命的。
Mike个人认为,这种事情大概率是看这家公司老板的心情、气度、格局了。
一些外贸人认为,我在公司打工,就是为了规避创业风险,风险和损失自然由公司承担,凭啥扣我钱?
Mike个人认为,如果是公司领导应允的高风险操作下的损失,外贸业务员确实没责任,但如果因为个人的认知不足导致的操作损失,这样的责任很难推诿给公司。比如明明自己不懂信用证审核,不懂装懂瞎搞,导致了单单不符或单证不符,客户拒付;比如明明一些国家凭提单复印件就能提货,非要去做尾款凭提单复印件支付导致客户收货后不付款;比如明明客户要的A版产品,你做错文件出了B版大货,导致客户索赔等。
作为打工者,如果非要做一些高风险条款,Mike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或规避风险与责任:
01、一定要多收定金
02、考虑中信保
03、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再做
其实关于老板能不能要求员工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0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02、此外,可以具体查看工作合同中是否有相应条款。
外贸业务员个人操作失误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大概率会承担部分责任。可以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一下,看看公司是怎么个态度再说。如有质疑,其实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看看律师怎么讲,专业人做专业事,他们的意见或许更靠谱。
不过照实了讲,就算真的因为个人操作导致了损失,最后公司抗下所有,没有让员工赔偿,员工自己怕是也不好受吧,脸上也挂不住不是?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自己认知与能力太 low 的话,给别人找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提高个人综合业务素质才是关键啊。
对此,您怎么看?您认为应该由公司还是员工来承担责任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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