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注意,下面这些药物有致畸危险。

2.卵子受精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分为三个阶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不敏感期(胚胎早期):末次月经后14~28天,即妊娠0~2周。
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胚胎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死亡(流产),要么胎儿未受到药物的影响,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敏感期(胚胎期):末次月经后29天~70天,即妊娠3-8周。
这个时期属胎儿器官分化时期,如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在这个时期,胚胎对药物最敏感,易发生严重畸形。
低敏感期(胎儿期):妊娠9-38周(孕第11-40周)。
这个时期属大多数组织发生和功能成熟期。药物的影响可能涉及到生长和功能方面,比如精 神发育和生殖功能。
3.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1) 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2)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3)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比如环丙沙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孕妇禁用。
综上,*生活性**时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并根据药物的半衰期,作用路径及使用情况,谨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