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正确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才是正确)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最妥当?

1.单方事故造成车辆单独损坏的情况

Ⅰ.立即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即我们常说的双闪,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道路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须在来车方向后150米外,一般公路在50-100米外摆放反光牌,夜间更要扩大示警距离。

Ⅱ.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Ⅲ.用手机等可拍照的设备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Ⅳ.按照保险公司服务热线人员的指引,保护好现场或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旁,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

Ⅴ.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损失扩大。

Ⅵ.如果保险公司提示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

Ⅶ.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损失进行定损(维修工时费+配件费)。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2.两车相碰,造成两车或单车损坏的情况

Ⅰ.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Ⅱ.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符合各省市《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规定可自行撤离的,将车辆先行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不符合自行撤离条件、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接案后服务热线人员会指引您如何处理现场情况。

Ⅲ.等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或警察的现场处理。

Ⅳ.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损失扩大。

Ⅴ.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各方车辆的损失进行定损(维修工时费+配件费)。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Ⅵ.事故各方根据责任情况,协商赔偿方式,签订赔偿协议,并相互留存联系方。

3.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Ⅰ.保持镇定,如受伤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现场处理。

Ⅱ.及时打开车辆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Ⅲ.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Ⅳ.交警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按其指导处理。

Ⅴ.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派员至医院对伤者探视及指导处理。

Ⅵ.遇人员轻微伤事故,且当事人双方均同意现场一次性解决的,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予以一次性赔偿,按简易快速案件处理;若伤者方不同意一次性解决的,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处理。对于其他人伤案件,需等待伤者治疗结束后,进行人伤损害赔偿调解。

4.事故造成路政或其他固定设施损坏的情况

Ⅰ.立即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Ⅱ.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

Ⅲ.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和第三者设施损失扩大。

Ⅳ.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或交警到达现场处理后,按其指导处理。

Ⅴ.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设施和车辆的损失分别进行定损;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设施,保险公司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设备和车辆维修。

Ⅵ.根据责任情况,与设备业主协商赔偿方式,签订赔偿协议,并相互留存联系方式。同时注意在保险公司未定损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订立赔偿协议或者直接进行赔偿,以免索赔时发生争议。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最妥当?

事故处理方法一:自行协商(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行协商,自行报险双方到快速理赔点、报警处理是三种常见处理方式。发生无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国现行法律允许自行协商处理,在双方对事故责任赔偿无异议的情况下,现场双方自行处理,省时省力。

事故处理方法二:自行报险快速理赔

自行协商中,如果事故双方想走保险理赔程序,就可以去快速理赔点协商解决。特别提醒的是,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方,无需报警,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而言。

双方自行协商的前提条件:

(1)机动车双方之间发生不涉及第三方

(2)没有人员伤亡,且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

(3)机动车能够驾驶移动

(4)机动车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双方自行协商的一般程序:

(一)当事人在条件许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二)认真核对相互证件、车辆的真实、合法性;

(三)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事故处理方法三:报警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醉药麻**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证假**嫌疑的。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最妥当?

报警处理后,什么情况下车辆会被扣?被扣后多长时间才能取回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警方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还可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提醒

1、交警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当事人或车主指定、提供车辆维修厂家信息,如需维修车辆的,请自行致电“114”咨询;

2、事故当事人应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听信声称能够帮助处理交通事故、维修车辆、放行车辆的陌生电话;不要听信无资质的车行或不法中介游说推荐的维修车辆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