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仿制药也确实没得喷,价格低疗效好,让患绝症的穷人看到了希望。

被欧美垄断的各类专利药,在印度基本可以找到仿制品,而且价格通常不到专利药的10%。
比如治疗肝癌的多吉美,专利药的价格约为每盒1.2万元,而印度的仿制药仅为630元每盒。
两者的价格相差近20倍,但疗效却没有任何差距,这就是印度仿制药的水平。
而任何一款原研药都有专利保护期,为什么印度可以明目张胆的搞仿制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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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有一个“双十定律”,即十年的研发时间和十亿的研发费用,实际上还会超过“双十”成本。

药品的研发成本很高,生产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而药品的配方和成分,稍微有点技术含量的药企就可以检测出来,因此仿制一款新药并不是难事。
但是研发药企承担了绝大部分成本,如果没有法律提供专利保护期,所有研发新药的药企都会赔的裤衩子都不剩。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辉瑞在1998年推出西地那非,该专利于2014年在中国的保护期到期,结果第二天就有一大堆仿制药上市。比如金戈、万菲乐、艾力绅、爱廷久等等。

其中白云山仿制的金戈,一度超越了辉瑞原研药的销量,仅在2020年就卖了7800多万片,创下8.33亿元的销售额。
假如没有专利期的保护,在辉瑞推出西地那非的第二天,就会有无数的仿制药上市,由于不用承担研发成本,仿制药在疗效相同的情况下价格还更低。
所以专利药根本没法和仿制药竞争。
从短期来看,仿制药是让利于消费者,但花了无数心血研发的新药被竞争对手拿去赚钱,自己不赚钱不说还血亏,谁研发新药谁就是大冤种。

为了保护药企的研发积极性,所以新药有一个10到20年的专利保护期,在此期间其他药企不得仿制新药,也就是不能生产所谓的仿制药。
上个世纪70年代之前,印度沿用英国的专利法,大量的专利药被国际药商垄断,药价高到普通人无法承受。
1966年,印度“铁娘子”英迪拉·甘地上台,她开始推进专利法进行改革。

1970年,新的印度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产品专利和过程专利两种形式,食品和药品只适用于过程专利。
也就是说印度的专利法相当鸡贼,它只保护药品的生产过程,不保护药品的生产结果。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在印度仿制一款新药,只要稍微调整生产工艺,就不会违反印度的药品专利法。
比如一款新药由A原药和B原药合成,加入少量的C原药不会影响疗效,那么它就是合法的仿制药。
靠着近乎无赖的专利法,印度仿制药产业经过50年的野蛮发育,已经拥有完整的仿制药产业链。

2020年的数据显示,印度制药企业多达16000多家。全球十大仿制药企业,印度就占了5家,
印度每年供应全球20%的仿制药,60%的药品出口到欧美和日韩,美国超过40%的仿制药从印度进口。
印度的仿制药引起国际药商的强烈不满,比如德国拜耳公司研发的肝癌药物多吉美,其专利保护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印度在2000年就开始公开仿制上市。

2011年,拜耳公司对印度药企提起诉讼,但是印度政府压根儿不予理会,直接以“专利强制许可”驳回拜耳的诉讼请求。
对于印度政府的无赖行径,为什么欧美国家不加以制裁呢?
为了让专利法显得有人情味儿,联合国对于药品专利制定了一个规则。只要满足人口众多和经济不发达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在法律中保留“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印度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通过这一制度,只要部分药品的价格超过民众承受的范围,印度就可以无视专利法,强制对该药品进行专利授权。
这种不保护专利的行为,颇有一种劫富济贫的味道,但是资本可不会跟你讲人情,印度市场曾一度成为国际药企的禁区。

为了持续推动仿制药产业的发展,印度政府在2005年放开了药物试验限制,这等于是给国际药企开出仿制药的交换筹码。
一款新药从研发到上市最少需要11年,即两年的临床前研究、三年的临床实验研究和五年的临床三期实验,最后再经过一年的审批才能上市。
为了降低临床试药成本,欧美药厂重新进入印度市场,在当地进行活人临床药物试验。从2005年到2013年之间,一共有57万印度人被当做试药对象。

而在475项药物试验里,只有17项经过审查和批准,剩下的458项未经许可和批准,也不具备任何保护措施。
根据俄罗斯的新闻报道,印度直接因试药的死亡人数为2644人,此外还有12万多例因试药产生副作用而引发的事故。
很难想象这种没有人道的药物试验,至今仍在印度上演,但我又找不到理由去批判,毕竟印度的仿制药,确实让穷人患者看到生存的希望。

专利法的确是维护资本的利益,但它也保证了医药技术的进步。穷人买仿制药也没有错,他们只是想拥有活下去的权力。
在这场悖伦理没有谁对谁错,或许正如电影里的那句台词:这个世界没有疾病,唯一的病是治不好的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