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很多企业为了适应新一年业务发展的需要,会选择改变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这时候有可能会遇到“员工不愿意调岗”的情况,HR是强行调动还是劝导或者妥协?
多方出面,解释沟通
HR一般不应该采取“强行转岗”的方式,而是“多方出面,解释沟通”。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沟通:
1、以员工岗位变动的管理方法为依据
这是企业对员工岗位调动的管理方法。一般来说,根据绩效考核,员工调动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员工升职。如果员工工作能力比较强,业绩也较好。这时,为了员工个人和企业的发展,公司可以选择为其升职。一般情况下,这种形式的调岗比较顺利。但有的员工由技术上升到管理岗位时,可能因自身口才、管理能力等限制,认为自己无法胜任,如果上级领导和HR部门能够提供一定的培训以提升其能力,更容易让其接受调动。
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并不匹配。当一些员工加入公司时,他们的职位可能并不十分契合他们的能力优势。根据一段时间的考察和工作实践,公司内部有一些职位更适合员工。这时候可以对员工采用调岗处理——在工资不变或略有提高的情况下,进行岗位调动,一般比较顺利。
三是员工降职。一般这种情况多是由绩效考核不合格而导致的。这需要根据考核管理办法,与这类人员充分解释清楚公司管理规定,并且表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希望其通过努力,提高考核成绩。如果员工不能接受降职,可以通过与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无论是升职、降职还是调动,我们主要是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岗位需求计划、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由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最终确定调动人选,其公平性令人信服。
3、以能力评估为依据。
无论是哪种调动,都是基于员工对岗位相对更胜任的评价,这种专家意见评价方式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

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调动,首先要找到被调动人员的解释,说明原因、规定和目的,以及会给公司、部门和自己带来什么好处等。
确需转岗的,如果直接上级说服不了,人力资源部或其他领导可以联合说服其接受公司意见。如果他们真的不接受调动,公司可以选择收回原来的调岗意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与员工协商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收回调岗意见,员工可以暂时不需要调岗。这种情况很少见,说明人力资源部或其他领导没有全面考虑,对调动的员工了解不全面,会影响到人力资源部的权威和公司的威信。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妥善处理员工投诉
员工的工作变动一般会公示3天,在这段时间内,难免会有员工提出异议。
为此,我们应当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我们觉得公司合理,我们应当给他们充分的解释,帮助他们理解并接受。如果认为投诉合理,就要充分调查,如果需要修改调岗信息,就需要有关各方充分沟通和说明。
总之,有员工投诉是好事,说明大家都很关心岗位的调动。如果没有人对人力资源部所做的任何事情提出意见,将不利于人力资源部工作的改进。

升职容易被员工接受,降职则不易被接受。因此,为了岗位变动合理有据,要公司里要形成绩效型、学习型企业文化,大力宣扬并让所有员工自觉接受“能者上、庸者下”的岗位意识。如果没有这样的企业文化,调岗工作只是简单地走形式、走后门,也不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更不利于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