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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2022年9月22日,据传,一位小学老师,收受家长钱财物品的清单截图,发送到了家长群里,被传出。
随后,经初步核查,图片和事件属实,该老师也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呢?

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教师不得有偿家教,更不得收受贿赂。但并没有明确该如何处理?
毕竟,道德规范约束的教师行为,都属于师风师德,并没有明确违法。
那么对此该如何处理呢?
在《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一条,老师有以下行为的,可以进行处分甚至解聘。
其中第三条,明确品行不良可以给予处分或解聘。那么,很明显,收受贿赂绝对是品行严重不良,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试想,一旦中小学教师有了收受财物的风气,那么又如何能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学生,如何做到一心一意教学。
在电影《夏洛特烦恼》中的王老师,也是典型的收受学生礼物的老师,带着有色眼镜对待学生。
虽然电影中对这位王老师进行了洗白,但很现实的一种情况是,这种收收礼物的现象曾经也是很普遍的。
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有其特殊性,道德的高标准性,行为的示范性,更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当教师站在讲台上,或者当具有了教师这样的身份,其影响力就不同于普通职业,尤其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而言。

所以,教师的言谈举止更是需要符合这个职业道德要求。收受财物、收受贿赂,毋庸置疑,是依靠了自己的职业、职位和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是严重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是应该受到该有的惩罚。
另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也严格规定了,不得有偿补课。那就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在编)是不能兼职上课获取课酬的。
当然,这些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中小学教师,并不涵盖高校教师。这些规定也只是明确不得有偿补课,并没有对其他兼职活动有所约束。
总之,作为教师,首先要明白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最起码不能违背职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不然肯定会受到该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