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6月24日,天津一男子因与他人争抢“小黄车”失败,竟一时冲动将“小黄车”扔进护城河,换来的却是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24日16时许,王先生在河东区津塘路某建筑工地前准备骑行一辆ofo共享单车时,突然被工地保安杨某拦住。杨某称这辆“小黄车”是其下班回家要使用的,不让王先生使用,并将这辆“小黄车”抢了过来,而王先生称共享单车是公共物品坚持要骑走。随后双方对此车展开争抢,杨某因此情绪失控,大喊道“那谁也别骑”,竟将该小黄车”扔进护城河中。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富民路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当事人双方的指引下找到共享单车被扔地点,民警将被扔的“小黄车”打捞上岸。随后民警对杨某进行询问,杨某对将ofo共享单车扔进护城河中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当时是恼羞成怒,发泄情绪,这才将“小黄车”扔到河里。

现违法人员杨某(男,31岁,天津市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河东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编辑 | 霍然
来源 | 平安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