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在“百度知道”里看见这样一个话题:如果在产检时发现胎儿有先天病,你会留下孩子继续妊娠还是拿掉孩子呢?

这个话题历来就有很多争议,有人说,宝宝虽然有先天疾病,但人家有权利来到这个世界呀!好歹也是一条生命啊!还有人认为,长痛不如短痛,终止妊娠。产检查出胎儿先天畸形该怎么办呢?

我支持后者,如果错误地认为那是一条生命而留下的话,不但危害家庭,还会危害社会。而且对孩子来说,他的人生也是痛苦的人生。长痛不如短痛!

我有一同事,以前是初中数学老师,夫妻俩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形象都很好,可以说是俏男靓女,天生一对。俏男靓女,完美组合,天生一对。

可不知为什么,夫妻俩的染色体还是什么,医学术语我也说不来,反正怀不上的那种。后来好不容易怀了一个,产检是发现胎儿有先天性脑瘫。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孩子,我这个同事有点犟,就把孩子留下了。结果大人孩子都遭罪,大小医院民间单方都尝试过,没有任何效果。

现在孩子上小学三年级了,两腿无力站不起来。记得刚上一年级时,由孩子他爸爸在学校陪读,每天早上把孩子送到学校后,拿个手机守在操场上,因为孩子下课后要上厕所。春秋夏还好说,到了冬天外面多冷,好心的老师们就让这个家长在学校后院的教师宿舍等着。

后来,我这个同事为了方便照顾孩子,从初中调到我们小学。每上两节课,都要推着孩子上一次厕所,到了厕所门口,把孩子从儿童手推车抱到厕所,把屎把尿。现在还小,长大了可怎么办呀?由于这个孩子脑瘫,又不参加考试,学习成绩可想而知。所以我觉得如果产检是发现胎儿畸形,还是尽早拿掉的好。大家怎么认为呢?欢迎评论。图网,侵联删。